作者xxxkeven (一個帥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工作調動的問題
時間Thu Oct 25 11:35:14 2018
小弟原本在台中公司上班,工作性質為外務,需要往外跑,於去年2017/4月結婚,老婆為
頭份人,當時老闆表示希望我到竹南公司當主管,當時並未給予我任何的津貼補助,在我
的再三要求下才給了我加薪3000元。
薪資單內
加薪的項目為
(專業津貼)以及
(主管津貼)。
因為我2016年才在台中剛買房子,所以平時借住岳母家,週五下班回台中、週日晚上再回
頭份。
五月開始公司說要跟我收台中頭份來回的交通費(我開公司車),每公里依八元計費。
我提出異議,公司調我到頭份,並未提供我交通津貼或住宿津貼,卻要扣我油資,在我一
番爭論之後,老闆私底下說要給我(非公司名義),後來就也都沒給了。
我該怎麼主張我自己的權益?
因為現在有點故意要逼退我的感覺,我可以主張被資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98.10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40438516.A.ED9.html
1F:→ maniaque: 加薪3000給你,不是補你油錢歐? 10/25 12:54
2F:→ maniaque: 況且,開公司車做私人用途,怎辦??? 10/25 12:55
3F:→ maniaque: 在公家機關,這樣直接就是貪汙治罪條例直接法辦了.... 10/25 12:55
4F:→ xxxkeven: 加薪並不是調動過去的加薪,另外沒有說清楚:一開始我是 10/25 13:39
5F:→ xxxkeven: 每天台中竹南往返,後來才說我那邊有地方住就不讓我往 10/25 13:39
6F:→ xxxkeven: 返,再來才說要扣錢 10/25 13:39
7F:推 cute101037: 好複雜,投降。事實沒有完整... 10/27 13:37
8F:→ cute101037: 這個要在法院辯論很久的,你說完他說,他才說完你說.. 10/27 13:38
9F:→ cute101037: ..哈哈 10/27 13:38
10F:→ cute101037: 資遣....他不願意,這部分你難以獲勝 10/27 13:39
11F:→ cute101037: 對了,事實即便你說的完整,也要看法官個性^^ 10/27 13:40
12F:→ cute101037: 例如,法官會不會認為情事變更之類,太雜了. 10/27 13:41
13F:→ sindyevil: 公司和薪水給付地是哪裡? 10/27 20:59
14F:→ sindyevil: 原本工作地到新工作地距離是多少公里?或者說從你家到新 10/27 21:00
15F:→ sindyevil: 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和費用多多少出來? 10/27 21:00
16F:→ depravity: 所以妳是一開始同意後來反悔 ? 這樣不能要求被資遣 10/28 04:16
17F:→ depravity: 只能要求老板履行協議(如果能證明有) 10/28 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