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hy272002 (大家好)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預售屋契約名詞解釋
時間Tue Sep 11 10:30:50 2018
大家好
最近在看一間預售屋 對其中一些名詞有疑慮
有關公設段 定型化契約是使用「共有部分」
而拿到的契約是使用「共同使用」
不知道在法律上這兩個名詞差在哪?
怎麼看都覺得「共同使用」怪怪的
少了「擁有」的權利
https://i.imgur.com/kwuecah.jpg
另外還有定型化契約是使用「所有權」這個名詞
但拿到的契約全數使用「產權」
不知道這兩個詞差異在哪
https://i.imgur.com/b8Q0qol.jpg
再麻煩本版各位法律專家解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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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n211812: 預售屋不是不動產 所以未登記他出售的是權利 非所有權 09/11 11:17
2F:→ a9301040: 跟預售屋&出售權利非所有權無關 09/12 00:20
3F:→ a9301040: 你看一下公寓大廈條例第3條第4款、5款、6款 09/12 00:20
4F:→ a9301040: 就知道在契約在幹嘛了 09/12 00:21
5F:→ a9301040: 如果有問題建議房屋都是百萬千萬,要找律師建築師 09/12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