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st (我討厭你)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個人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問題
時間Tue Aug 21 10:41:14 2018
在申報綜所稅時,發現申報撫養的家母有一筆30萬元收入
去電詢問,得知被當人頭被親戚之公司提報薪資(實際上沒有領錢)
告知親戚後,只說已請會計師刪除此筆薪資紀錄
申報個人綜所稅時,並未申報此筆薪資
但後來實際退稅金額下來,還是有被認列此筆薪資
國稅局人員說可提交更正申請書,敘明實際並無此筆收入
但問題在於國稅局會去調查親戚虛報薪資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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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Hlawtel: 當然會處理虛報薪資,稅務及會計上就是虛列費用,漏稅罰 08/21 12:22
2F:→ KHlawtel: 是少不了 08/21 12:22
3F:→ depravity: 會有罰鍰 建議妳就順便檢舉 不然政府會多賺20%罰鍰金額 09/05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