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es (diceqq)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因第三人逆向導致擦撞問題
時間Fri Aug 10 18:39:08 2018
不好意思,又來勞煩各位解惑。
事實經過如下:
下午開車行經信義路左側(往市政府方向)將至安和路口時,有一台車逆向進入信義路(
幾乎要跟我對撞),我下意識直接往右偏導致與隔壁車輛擦撞(僅車損無人受傷),有報
警也跟隔壁車主和解了,但逆向的車因為沒有發生任何事故所以是否無須就我與隔壁車間
事故負責?
在撇除訴訟成本之情況,有其他方式得以向該第三人請求賠償?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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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ces (114.36.127.48), 08/10/2018 22:18:14
1F:→ maniaque: 就...因果關係,提告啊..... 08/10 22:33
2F:→ dices: 感謝m大 08/11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