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ctus (繡出曾經熾熱的青春)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酒駕-身份被冒用
時間Fri Aug 10 14:13:42 2018
※ 引述《visan5836 (samsamlin)》之銘言:
1F:推 Lailungsheng: 拿資料找律師,找板友免費幫你辦? 08/10 08:23
2F:推 Lailungsheng: 免費的到八卦爆卦試試 08/10 08:27
3F:推 hidog: 找律師 但 開車的人有冒用身份嗎 08/10 08:48
4F:→ hidog: 先看處分書怎麼寫 08/10 08:49
5F:→ cactus: 不用到樓上諸位說的那樣 請你朋友委任家人直接申請再議 08/10 11:12
6F:→ cactus: 理由說明並非本人 檢附出入境證明 同時以書狀申告他人偽造 08/10 11:12
7F:→ cactus: 文書即可\ 08/10 11:12
8F:→ cactus: 與其說草率偵結 你或許原po多了解一下實務更好 以結果來 08/10 11:14
9F:→ cactus: 評斷容易 但過程如何 往往不是他人所知曉 08/10 11:14
10F:推 hidog: 我原本也猜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但細想後感覺不是 08/10 11:25
11F:→ hidog: 這個要看是否有傳當事人到場,就得看處分書才知道了 08/10 11:26
12F:→ hidog: 因為他寫的是"可能是被XXX冒用" 代表本人也不清楚細節 08/10 11:26
13F:→ visan5836: 確定是被冒用因為我朋友目前6月底出境 08/10 11:35
14F:推 hidog: 所以判決書上是"有傳你朋友,並且你朋友承認犯罪"這樣嗎 08/10 11:39
15F:→ yuusnow: 6月底才出境...所以被查獲時間點是什麼時候?? 08/10 11:40
16F:→ hidog: 如果是這樣 也有簽你朋友的名字,偽造文書成立,提告吧 08/10 11:40
17F:→ yuusnow: 你朋友沒有去應訊過就直接緩起訴? 現在8/10 距離出境 08/10 11:41
18F:→ yuusnow: 時間才不過一個月,酒駕時間點如果在出境後也太快了 08/10 11:41
19F:推 hidog: 但是偵查庭是會檢查證件的,所以我覺得蠻怪@@ 08/10 11:42
20F:→ yuusnow: 不是說不可能,只是就經驗上來看一個月內要查獲送檢偵訊 08/10 11:42
21F:→ yuusnow: 緩起訴 這速度要很快喔.... 08/10 11:43
22F:→ hidog: 同樓上 地檢署跟警局效率應該沒這麼好 08/10 11:43
23F:→ hidog: 而且很少沒傳被告就直接緩起訴... 08/10 11:43
24F:→ visan5836: 發生時間7/24,因為在台東,所以覺得草率 08/10 12:20
25F:推 hidog: 私信回你了. 如果當事人沒出庭過,記得提告偽造文書 08/10 13:19
26F:→ maniaque: ? 有個資,不用看身分證件??? 檢察官吃素? 08/10 13:22
27F:→ visan5836: 覺得當地檢察機關便宜行事 08/10 13:33
28F:推 hidog: 我覺得誇張的是正常都會看證件...= =a 但看起來,當事人 08/10 13:33
29F:→ hidog: 真的沒出庭然後被冒用身份了..很扯 08/10 13:34
30F:→ hidog: 這甚至可以投書媒體了吧 08/10 13:34
31F:→ visan5836: 有需要看起訴書的可以站內信我 08/10 13:34
32F:→ visan5836: 我朋友證件都帶出國 08/10 13:37
33F:→ visan5836: 因為沒酒駕過不知道流程 08/1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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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一下 熟悉檢方流程的人從文章來看 八九不離十可以推斷這是走速偵程序
所以樓上的各位會不清楚也很正常
用快速的說法就是 因為是酒駕現行犯移送地檢 酒駕事證明確
所以移送當天地檢署值班的內勤檢察官依速偵程序直接做緩起訴
如果 被移送者確非本人
可以推測的是 當時被移送的人沒帶個人證件 可能背了一下相關年籍資料
被內勤檢察官認作確實是被移送人本人無誤 所以當下就立即諭知為緩起訴處分
並當天就偵查終結
此時因為要職權送高檢署再議 所以應該還沒確定
如果要趕快 就寫信去原地檢署或高檢署陳述再議的意見 並檢附相關證據
另一方面請你朋友委任親人 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 書狀直接寄地檢署或檢察長信箱
把上面的內容陳述一遍 應該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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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ctus (117.56.61.24), 08/10/2018 14:15:31
34F:推 visan5836: 謝謝你 08/10 14:20
35F:推 visan5836: 江春男酒駕的形式對吧 08/10 14:50
36F:推 Lailungsheng: 推長知識 08/10 15:29
37F:推 moszap: 推 08/12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