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刑法31條犯罪中,身分發生改變的問題
時間Tue Jul 31 15:56:39 2018
刑法31條的意思
犯罪時有什麼身分,就以該身分論罪
但是若沒有該身分,就處以通常之刑
但若身分在犯罪的過程中發生改變,那是以什麼罪刑去判定啊
例如有些罪,有處罰到預備犯的
假設某人在預備階段,是具有特殊的身分必須加重處罰
但是實行時已經喪失該身分,只能科以通常之刑
那是以預備時的身分處罰,還是實行時的身分下去處罰?
或是以身分犯的預備 + 不具身分犯的既遂/未遂 兩者分開處罰再合併執行?
但這好像也不太對,沒有聽說殺人犯會把他的預備和行動分開來處罰的
只有最後沒採取行動,才會回頭追究預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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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Holly U , Holly U ~~~~ 07/31 18:18
2F:→ justicesword: 交給樓下 07/31 18:49
3F:→ TurtleBB: +U+U 07/31 19:01
4F:→ A791027A: 這種明顯就是考試題,實務上來說根本就沒有準備犯這種東 08/01 04:15
5F:→ A791027A: 西 08/01 04:15
6F:→ A791027A: 講錯,預備犯 08/01 04:16
7F:→ A791027A: 就算我說要殺你,也只是恐嚇而已,檢警根本不可能辦殺人 08/01 04:16
8F:→ A791027A: 罪的預備犯 08/01 04:16
9F:推 KKyosuke: 預備犯的成立那是要沒進入著手階段就被破獲(或終止)才 08/01 08:21
10F:→ KKyosuke: 會論預備犯 08/01 08:21
11F:推 KKyosuke: 既然後續都實行了,就沒有身份改不改變的問題,直接討 08/01 08:23
12F:→ KKyosuke: 論既遂或未遂了 08/01 08:23
13F:→ maniaque: 嗯...若辯解說..."我在我媽媽肚子就已經計畫了" 08/01 08:46
14F:→ maniaque: 可不可以用未滿七歲免責??? ^_^ 08/01 08:46
計畫和預備不一樣吧?一個只在思想階段
一個有確實在準備了,例如殺人犯在預謀階段不犯法,但是去買刀就已經犯法
15F:推 A791027A: 這條的意義主要在於規範公務員的行為,看你收錢的時候是 08/01 09:40
16F:→ A791027A: 不是公務員來決定適用法條就加重與否,這條跟預備犯關係 08/01 09:40
17F:→ A791027A: 不大 08/01 09:40
例如,我在軍中時就準備要殺人放火
東西也都準備好了(預備)
但是要等我退伍後才實施
那退伍後實施,是屬於適用軍法還是民間法律?
殺人放火的法律規定是有處罰到預備階段的
※ 編輯: ultratimes (1.173.253.237), 08/01/2018 13:43:17
18F:→ maniaque: 犯罪行為輕的會被重的吸收 08/01 14:58
19F:推 A791027A: 你舉的例子實務上一定是非軍人身分去判刑 08/01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