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ukula (落山風)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個人的姓名及手機被公告在臉書上的問題
時間Fri Jul 13 21:14:33 2018
大家好:
小弟是臺中市教育局一名小小承辦人員,因處理市長信箱,遭到陳情人將回信內容公
布在他的臉書上,系統中有帶出真實姓名及手機,他也沒做隱蔽處理,也就是說,我
的姓名和手機都被公布了。
請問一下這樣有沒有違反個資法的規定,無故被公布姓名和手機,有沒有觸犯個人隱
私的問題?可以舉證(目前已截圖)去告他嗎?
謝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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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ONBONTONBOY: 遇到台灣鯛嗎? 07/13 22:04
2F:推 skyoun: 市長信箱的回函,為什麼需要附上您的手機號碼? 07/13 22:37
3F:→ skyoun: 修正:回信 07/13 22:39
4F:噓 maniaque: 請問你是以 "私人名義" 還是以 "公務名義" 回信??? 07/14 01:15
5F:→ maniaque: 你若是 公務名義 ,何來隱私可言??? 07/14 01:15
6F:→ maniaque: 今天你自己 "公私不分" ,把自己私人手機拿來公務用途 07/14 01:16
7F:→ maniaque: 而不是以 "公務手機門號" ,這..... "怪誰"??? 07/14 01:16
8F:→ maniaque: 你要以全名接露,怪誰??? 07/14 01:16
9F:→ maniaque: 順道一提,你知道你出門的公文,右上方都有你的名字嗎??? 07/14 01:17
10F:→ maniaque: 還有你的分機號碼耶~~~ 07/14 01:17
11F:→ a9301040: 市長信箱系統會自動帶手機? 07/14 11:01
12F:→ Salukula: 對啊,系統竟然帶出真實姓名及手機,我也嚇一跳.... 07/14 12:52
13F:推 Lailungsheng: 公家機關為何沒法顧?你要用私人還是公務員身分告 07/14 13:12
14F:→ taoist9999: 那是你家的系統有問題吧? XD 07/14 14:59
15F:→ basebo11: 上面只有承辦跟分機 手機通常是自己打電話告知顯露的 07/15 20:14
16F:→ basebo11: 很多單位沒有公務手機 別拿台北 看其他吧... 07/15 20:14
17F:→ Yenfu35: 認真回,請向你的長官報告後與貴局法制人員諮詢。 07/15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