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zs (幫QQ)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單獨行為的錯誤
時間Sun Jul 8 18:30:52 2018
https://i.imgur.com/Km4AsY1.jpg
如圖
甲誤小熊為玩具車而拋棄 而10歲的A將小熊撿走
我的想法是
無主物先占是一個法律事實,而法律事實不因為A為無行為能力人而受有影響,故A原始取得小熊。
但是甲拋棄小熊的單獨行為有意思表示錯誤,若甲沒有過失就可以依法撤銷他的意思表示。
所以A就變成無權占有跟無權處分嗎
AB間之交易行為,因兩人皆為無行為能力人因此無效,所以不論法代的意見為何,甲都可以
向B請求返還嗎?
我的想法有錯嗎
這題才25分真的好難發揮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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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aaaaz22: 先不說可否撤銷拋棄,比較好奇怎麼下一步突然又跑出法代07/08 18:51
2F:→ aaaaaz22: 的討論?你一開始不是就處理完了嗎?07/08 18:51
3F:→ aaaaaz22: 喔喔靠我沒看到圖片只看你敘述,抱歉抱歉是我的錯07/08 18:52
4F:→ huzs: 沒關係沒關係 我覺得我論述可能有問題的地方是單獨行為的撤07/08 19:06
5F:→ huzs: 銷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嗎07/08 19:06
6F:推 imjoanne: 安安 上小學已經7歲囉 07/08 21:48
7F:推 imjoanne: 撤銷 要有撤銷客體跟對象 拋棄為單獨行為 一經表示即生 07/08 21:53
8F:→ imjoanne: 拋棄效力 07/08 21:53
9F:推 imjoanne: 你要向誰撤銷? 07/08 21:55
10F:→ imjoanne: 就算理論上可撤銷 但你自己也說無主物先占原始取得 07/08 21:56
11F:推 imjoanne: A就是取得乾淨的所有權 07/08 22:05
12F:→ imjoanne: 打錯了 拋棄是無相對人的單獨行為 理論上你撤銷權要對 07/08 22:07
13F:→ imjoanne: 誰行使... 07/08 22:07
14F:推 imjoanne: 然後就算真的可以行使XD 可是已經原始取得啦 甲也不是94 07/08 22:09
15F:→ imjoanne: 9 950 07/08 22:09
16F:推 imjoanne: 感覺你點都想到了 只是忘了小學生已經滿七歲 07/08 22:10
17F:→ imjoanne: 啊題目有講a10歲欸 07/08 22:11
18F:→ huzs: 啊啊 年齡搞錯了XD 那是所有的單獨行為都不能撤銷意思表示嗎 07/08 22:14
19F:→ huzs: 我只有學到民法總則而已 但是題目常常超出範圍 所以只有背其 07/08 22:18
20F:→ huzs: 他篇重要的法條 細節的都還不了解QQ 07/08 22:18
21F:推 dreamsletter: 其實我看不太懂為什麼要撤銷唉..... 你為何執著在撤 07/08 22:43
22F:→ dreamsletter: 銷 07/08 22:43
23F:→ dreamsletter: 而且 依88I但我不覺得可以撤銷 07/08 22:44
24F:→ dreamsletter: 你的出發點是對的 占有是事實行為 不跟行為能力有 07/08 22:48
25F:→ dreamsletter: 關 07/08 22:48
26F:→ dreamsletter: 再來就是那個互易契約 效力未定 07/08 22:51
27F:→ dreamsletter: 一方家長同意一方不同意 那個契約還是無效 07/08 22:51
28F:→ dreamsletter: 然後物權行為也是無效 因為「讓與合意」無行為能力 07/08 22:54
29F:→ dreamsletter: 不會生效 07/08 22:54
30F:→ dreamsletter: 更正一下 讓與合意也是效力未定 但因為一方法代否認 07/08 22:55
31F:→ dreamsletter: 整個也是無效 07/08 22:55
32F:→ dreamsletter: 所以所有權沒贏發生移轉 用767吐回來 07/08 22:55
33F:→ dreamsletter: *沒有 07/08 22:55
34F:→ dreamsletter: 最後甲叫A吐出來的部分 樓上有講 無主物先占原始取 07/08 22:57
35F:→ dreamsletter: 得玩具熊的所有權 07/08 22:57
36F:→ huzs: 謝謝d大i大 A跟B的法律關係我解了 07/08 22:58
37F:→ dreamsletter: 甲就不能用179、184或767叫A吐出來 07/08 22:58
38F:→ huzs: 我會執著在撤銷是因為題目的第一句話說甲誤取 07/08 22:59
39F:→ huzs: 感覺很像地88條第1項後段的行為錯誤 07/08 22:59
40F:→ dreamsletter: 不過我沒有解題喔 囧 我只是分析一下大概的法律關係 07/08 23:00
41F:推 imjoanne: 單獨行為理論上可以撤銷 但是今天是沒有相對人的拋棄 07/08 23:01
42F:→ dreamsletter: 沒有照題目要求的甲與A、甲與B跟A與B 07/08 23:01
43F:→ imjoanne: 有討論的趣味 但是題目已經因為原始取得給切斷了XD 07/08 23:01
44F:→ huzs: 謝謝d大的解釋 一開始看到題目覺得還好 但是越看越苦惱XDD 07/08 23:03
45F:→ huzs: 我google了很久 都沒人提到類似的情況QQ 07/08 23:05
46F:→ dreamsletter: 撤銷行使的方法原則是向相對人為之 例外如暴利行為 07/08 23:06
47F:→ dreamsletter: 或詐害債權是法院 所以無相對人的單獨行為能不能撤 07/08 23:06
48F:→ dreamsletter: 銷是個問題沒錯 07/08 23:06
49F:→ dreamsletter: 還是要看有沒有高人願意提供更多的意見跟指教 我講 07/08 23:09
50F:→ dreamsletter: 的可能也有錯誤就是了 囧 07/08 23:09
51F:→ huzs: 謝謝大大們 我想這題的爭點應該就在這裡了XDD 07/08 23:10
52F:→ huzs: 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原始取得後的物權 除本人的處分外 07/08 23:14
53F:→ huzs: 不會再有其他原因而使該物權消失嗎 07/08 23:15
54F:→ huzs: 這個問題看起來很怪Orz 07/08 23:16
55F:推 dreamsletter: 原則上是 但例外是無償受讓類推適用183 07/09 00:52
56F:→ dreamsletter: 那個以後不當得利會講 考題也常見就是了 07/09 00:53
57F:→ dreamsletter: 但你用「消失」這個詞很奇怪 你想問的是消滅還是怎 07/09 01:14
58F:→ dreamsletter: 樣會再被調整? 07/09 01:14
59F:→ huzs: 我想說的是像題目那樣 如果有人跳出來說東西是他的 07/09 02:11
60F:→ huzs: 有可能因此讓原始取得的物權消滅(這個詞比較適合)嗎 07/09 02:12
※ 編輯: huzs (123.193.201.215), 07/09/2018 02:13:56
61F:→ dreamsletter: 大概懂你的意思 原則上不會 但例外就是無償善意受 07/09 08:12
62F:→ dreamsletter: 讓 07/09 08:12
63F:推 imin: 謝謝d大>< 07/09 15:00
64F:→ huzs: 開錯帳號了>< 07/09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