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la (yay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事已判決,用何方式給付較佳?
時間Tue Jul 3 12:10:42 2018
因車禍案件
法院判我要給付賠償金八千元給原告
請問我該如何付給原告 比較妥當呢?
請他給我銀行帳戶 我再轉帳給他
想說這樣也有個紀錄 應該妥當吧?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呢?
感謝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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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法院提存?07/03 12:39
2F:推 a9301040: 對方同意也可用匯票07/03 14:21
3F:推 maniaque: 匯票要兩條錢(買票費,掛號費),ATM轉帳也不是不行07/03 14:48
4F:→ sindyevil: 如果還有刑事案件在法院有可能會看付款紀錄或者要求對07/03 20:06
5F:→ sindyevil: 確認是否收到款項,花個三十元臨櫃再傳真法院可能比較順07/03 20:07
6F:→ sindyevil: ,如果之後還有庭要開,當庭交付也是OK.07/03 20:07
7F:→ taoist9999: 寫領據,說明事由、讓對方簽收……07/03 20:24
8F:→ smallshow3: 有記錄就好了07/04 04:57
今天去地院做訴訟諮詢,說以匯款或轉帳到原告本人的帳戶就可以,雖然感覺不太安心,
但諮詢的書記官都這樣說了,應該沒啥大問題吧((疑心病太重XDDD
※ 編輯: yala (61.70.75.10), 07/06/2018 20: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