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e86 (7PUP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妨害自由中的恐嚇罪起訴標準是什麼?
時間Fri Jun 29 21:06:25 2018
大家好
我目前是一位大學生,由於是較後段的學校,學生素質參差不齊。
前段時間因為有人在實驗室中製造噪音,導致我無法認真讀書,
於是我便在實驗室的facebook社團發文請那幾位學生互相尊重(請示過教授後所做的決定)
,有其他人在的時候請不要大聲喧嘩,不要把實驗室當"網咖",
但是有位同學心生不滿與我發生爭執,
言談中說出"看來你是活不久了可憐"、"明天""網咖""也營業喔晚安",
暗示明天我最好不要去實驗室,由於他之前有打過我們同系的同學,
所以我並不覺得他在開玩笑,事情發生在凌晨12:00,由於隔天是期末考,我一定得去
學校考試,但是又擔心我的人身安全,徹夜難眠直到凌晨三點決定去警局報案,
他知道我報案後又針對我個人在他的社群頁面和facebook靠北社團對我進行不實攻擊。
我想請各位學業、事業有成的板友替我解惑幾個部分。
1.筆錄的過程中我有跟員警強調我害怕的原因在於他之前是有動手打過人的,
但是警察並沒有將這段話寫進筆錄中。
2.我想請問這位同學的行為檢察官是否會以微罪不舉而不起訴?還有偵查庭是否一定會開?
3.若是我想請警察在筆錄中新增進他曾打過我朋友我該如何請員警幫忙?
我有致電派出所,員警表示可以在偵查庭中提出。
至於他恐嚇完之後的脫序行為,他如果願意表達出歉意的話我是完全不想追究的...
我的疑問到此為止,希望各位板友能夠百忙中抽空替我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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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沒寫你還簽名就是你沒講 06/29 22:05
2F:→ justicesword: 不太可能修改警詢筆錄 06/29 22:05
3F:→ justicesword: 通常會開一次偵查庭,會不會起訴不知道 06/29 22:06
4F:→ justicesword: 看起來還好 06/29 22:07
5F:噓 Lailungsheng: ...有打過別人干你屁事...庸人自擾之 06/29 22:12
6F:→ jesse86: 有打過別人表示他有可能打我阿.. 我隔天也就沒去避免遇到 06/29 22:15
7F:→ jesse86: 謝謝justice大大的回應,請問看起來還好的意思是什麼呢? 06/29 22:21
8F:→ justicesword: 就是指沒有到恐嚇的程度,但我不是承辦檢察官,所以 06/29 23:36
9F:→ justicesword: 還是得看檢察官 06/29 23:36
10F:→ justicesword: 反正開庭你就去,成不成立就再看看 06/29 23:39
11F:→ jesse86: 真的很感謝你! 06/30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