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derica (小揚兒)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無心毀損賠償責任
時間Thu Jun 28 20:51:48 2018
朋友因同事的要求,在下班時間幫忙洗對方的摩托車;但車子側柱未踢穩,朋友起身時,
車子倒了必須維修。
報修後朋友必須賠償$9000多,請問這樣是否可以主張非故意毀損?因為只是出於好意,
而且身分也只是普通同事,並非雇傭關係,這樣應該負多少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24.22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30190311.A.D94.html
1F:推 KKyosuke: 無意毀損還是要負賠償責任啊 頂多主張Ꜳ20II06/28 21:14
2F:→ KKyosuke: 至於要負多少責任...說真的跟同事好好談談比較重要06/28 21:14
3F:→ KKyosuke: 9000塊上法院不值得的06/28 21:15
我會跟朋友說明的,謝謝您的回應。
※ 編輯: hyderica (101.11.24.225), 06/28/2018 21:17:12
4F:→ maniaque: 應該反過來講,請對方上法院求償.....:D 06/28 22:19
5F:→ a9301040: 好意施惠 06/28 22:54
6F:→ dreamsletter: 故意或重大過失才要負責R 06/29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