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disonli (50嵐~喝水也會飽)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沒有傳喚告訴人就通知不起訴
時間Tue Jun 26 22:00:11 2018
半年前因為一件公然侮辱的案件報案
期間一直沒有通知我相關的進度
今天我想到就自己打電話去地檢署詢問
結果地檢署就告訴我已經不起訴了
下禮拜我就會收到不起訴書
想請問各位法律專家
這樣的狀況合理嗎?
因為我是有附上證據的
如果證據有不足之處也該讓我到偵查庭說明
何況證據非常明確
怎麼也該讓我當面知道不起訴的理由吧...
我稍微查詢一下一些資訊有提到
傳喚2次未到之類的才會不起訴
但是我沒有接到傳喚過...
這樣申請再議會過嗎?
先感謝各位撥冗回答
主要是想知道不經傳喚告訴人就不起訴是否合理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115.25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30021614.A.D16.html
1F:→ smallshow3: 原告不是你 完全合理 06/26 22:06
2F:→ justicesword: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證據非常明確 06/26 22:32
3F:→ justicesword: 等你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就知道理由了 06/26 22:34
4F:推 hidog: 可以不傳告訴人 自己提民事吧 06/26 22:38
5F:推 loveloser: 合理 結案 06/26 22:59
6F:→ wedisonli: 不好意思,我可能說得不好,我是告訴人 06/26 23:04
7F:→ justicesword: 你是告訴人,但不是原告 06/26 23:30
8F:→ justicesword: 可以傳你也可以不傳你 06/26 23:34
10F:推 maniaque: 樓上,這就表明,樓主又新開戰場啦....... 06/27 06:45
11F:推 spirit119: 莫名想笑 06/27 07:20
12F:→ loveflames: 當然合理,檢察官沒有傳你的義務,因為你實際上相當於 06/27 09:02
13F:→ loveflames: 證人而已 06/27 09:02
14F:→ smallshow3: 這次直接不起訴...可見? 06/27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