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kerty (dont cry like a bab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如何要求取回物品
時間Sat Jun 9 02:04:28 2018
這個禮拜二將一些不用的雜物清掉
賣給一個社團裡的買家
她先付了500訂金之後取走物品
禮拜二就已給他銀行帳號
到禮拜四通知請他記得要匯款
然後禮拜五請她在晚上12點前匯款 不然就收回東西
到現在還沒有收到款項
請問該如何拿回東西呢(如果可以希望拿回東西優先 次選項才是錢)
請問版上的大大們有甚麼方法可以簡單快速的拿回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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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肉都到別人口裡了..... 06/09 07:33
2F:→ smallshow3: 訂金不是這樣用的... 06/09 14:35
3F:推 iscu: 拿走東西就該付錢了。 06/10 11:08
4F:→ maniaque: 別亂了,你既然要清東西,怎又把拿回當第一選項???? 06/10 11:12
5F:→ maniaque: 另外,訂金是用來 表彰 買方願意購買的誠意 06/10 11:13
6F:→ maniaque: 二樓講的就是這個.... 06/10 11:13
7F:→ maniaque: 原PO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06/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