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plit (ALLEN)
看板LAW
標題[討論] 網路案件的疑問
時間Mon May 28 22:53:41 2018
小弟看到這則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38754,
想到一個問題,但是我並非法律系,加上也找不到案號,看不到判決內文,所以特此
上來一問,先感謝各位回答的大大,如果我在用語上有錯誤,也請各位大大指正。
主要是想問:柯南與阮姓妻子既然是假離婚,可否主張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因此
假離婚自始無效,婚姻關係仍然存續呢?
小弟剛剛發錯版,所以到本版重發
針對剛剛網友給的意見:因為阮妻不認這是假離婚。
我的想法是闡述如果是要真離婚,那又何必在離婚協議書中限制離婚後阮妻的婚姻狀
態。又是否可能因為簽了"離婚協議書",所以被認定是有離婚真意;當然因為看不
到判決書全文,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柯男沒有如此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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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附條件 和是否是否有真意 是兩回事 05/28 23:30
2F:→ CCWck: 若A考上台大 B就贈與機車一台 不能解釋B根本不想贈與 05/28 23:31
3F:噓 hiimjack: 基隆地院107年度婚字第26號 看完判決還有問題再來討論 05/28 23:47
4F:→ CCWck: 一句話 柯男無法舉證是假離婚 05/29 01:43
5F:→ a9301040: 以前也有法律限制一定期間不能再結婚啊 05/29 20:53
6F:→ a9301040: 附條件跟是否離婚的無關 05/29 20:53
7F:→ asplit: 感謝各位大大們給的意思,看完裁判書後清楚多了 06/01 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