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loner (amloner)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求償請益
時間Tue May 22 20:31:56 2018
事由:機車最右側時速40左右行駛,經過一個t字型路口前(一l),在機車等待紅燈區前,
突然撞見對方(機車)逆向,雙方閃避,雙方無擦撞,我方閃避時撞到人行道,左手手掌骨
折,開刀插兩根鋼釘,醫生證明休養53天、修車費(新車差不多半年,車殼磨損,三角臺
歪了),申請鑒定書(沒有肇責比例),我方求償(薪資900*53+看醫生交通費3000+修車錢75
00+精神賠償50000+醫療費),對方只有強制險,請問一下合理嗎?又或者該怎麼求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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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mloner (223.137.119.13), 05/22/2018 20:33:21
1F:→ maniaque: 先告傷害,送事故鑑定委員會,裁定結果,再來請益... 05/22 21:48
2F:推 herikocat: 可先聲請調解 或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05/24 07:51
3F:→ herikocat: 關心一下有無監視器影像 如果有注意其保存期限 05/24 07:54
4F:推 asd9: 對方有受傷嗎? 對方無誠意,直接告過失傷害, 法院內調解 05/27 23:23
5F:→ asd9: 過失傷害,6個月內一定要告 05/27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