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oole (早安)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車禍刑事附帶民事 物損賠償問題
時間Sun May 20 21:08:29 2018
各位版友好,粗略的解說一下,小弟在前年12月出了場車禍,對方肇事逃逸。
刑事的部分在去年已經結束,當時刑事法官說把求償的部分直接幫我移到民事,也就是刑
事附民,還說我全部的損失到那裡都可以賠。
而前幾天把民事簡易庭開完後收到了判決書,法官把我的物損及車損全部駁回,只賠了精
神損傷、薪資及醫藥費,當下非常錯愕,駁回理由寫''惟因本院刑事庭誤以裁定移送民事
庭,原告之訴不合法''。
經過一番爬文後,我的理解是,因為刑事上他是過失犯,所以附民在物損上無法罰過失犯
(如有理解錯誤請指正)。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版友:
1.若我要求償物損及車損的話,我是不是可以寫起訴狀另外去法院再告他?
2.若是這樣沒錯,在刑事附民的判決我需要寫抗告狀或上訴狀嗎?
3.如果不能再另外告的話,我該怎麼做?(民事追訴期2年未過)
以上,非常謝謝各位版友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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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celaire: 卡個位 05/20 21:37
2F:→ hiimjack: 0.民事訴訟目的在補償,跟處罰無關,而且如果過失不賠, 05/20 23:28
3F:→ hiimjack: 那應該連精神賠償及醫藥費都拿不到 05/20 23:28
4F:→ hiimjack: 1.我認為可以就被裁定駁回的部分另行起訴 05/20 23:30
5F:→ hiimjack: 2.看你滿不滿意判決部分的金額決定 05/20 23:30
6F:→ hiimjack: 這個案子比較像附帶民事訴訟限於刑事起訴事項,但因為對 05/20 23:41
7F:→ hiimjack: 方是過失傷害,毀損不罰過失所以沒有被起訴,財損的部分 05/20 23:41
8F:→ hiimjack: 才不能透過附民程序求償 05/20 23:41
9F:推 handsomeh: 這樣法官是不是應該闡明廣告要不要追加起訴 05/21 00:19
10F:→ handsomeh: 原告 05/21 00:19
11F:→ yesohya: 另行起訴 附帶民事只處理和該刑事所引起的損失 05/21 01:21
12F:→ yesohya: 肇逃沒死沒損失 損失都是因為過失傷害這部份 05/21 01:21
13F:→ yesohya: 過失傷害是傷害人所以只賠人 05/21 01:22
14F:→ yesohya: 妳理解可以算對 因為物損是毀損不罰過失 所以沒違法 05/21 01:23
15F:→ yesohya: 自然附民找不到主體附 05/21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