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LAS17 (聳聳肩)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凶宅認定之疑問
時間Sun May 20 10:01:03 2018
板上的前輩大家好
想請教有關凶宅認定的問題
1. 今天若是某甲住在六樓,從陽台跳下,於三樓陽台死亡
是否六樓跟三樓都會成為凶宅?還是只有陳屍的三樓會變成凶宅?
2. 若甲住六樓,從陽台跳下,跳下過程中撞到三樓陽台欄杆身首分離死亡,但最後墜落在一樓公共區域
這樣哪些樓層會被定義成凶宅呢?
最近寫到侵權行為相關的題目產生的疑問> <懇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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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看到阿特拉斯神用肩膀扛起了地球,卻胸前淌血、膝蓋彎曲、雙臂顫抖...你會告訴他怎麼辦?」
「我...不知道,他還能怎麼辦?」
「聳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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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可以考慮上課…台北火車站承德路有房仲新手課,其 05/20 10:23
2F:→ Lailungsheng: 中有談到凶宅認定,法律上還是以斷氣地點為準,可是 05/20 10:23
3F:→ Lailungsheng: 買賣的人就不是這麼想,判例上我忘記了,還給老師了 05/20 10:23
4F:→ justicesword: 跳樓處和實際陳屍處 05/20 11:13
5F:→ justicesword: 我記得司法實務上也有認為在轉一手洗白就不算兇宅 05/20 11:17
6F:推 ptt0219: 實務上會洗一手啦! 05/20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