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on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算瀆職與教唆罪嗎?
時間Thu May 17 00:52:13 2018
如題,昨天看到的新聞
「扯!所長要求警員 攔到「大咖」酒駕不能開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USrJXyEwvs
警員如果捉到酒駕不受理的話,是瀆職罪
那叫員警不得捉酒駕的長官,是否犯了教唆罪?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9 條
教唆他人犯罪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被教唆人雖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論。但以所教唆之罪有處罰未遂
犯之規定者,為限。
如果是的話,要怎樣告所長教唆罪呢?
我只是不想酒駕再愈來愈多了.感謝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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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ultratimes: 為什麼你的刑法29條是用鴿子傳的 05/17 01:00
2F:→ maniaque: 有公務員服務法 05/17 01:18
3F:→ yuchung5: 問題:公務人員只能用公務人員服務法規範嗎?刑法可以 05/17 11:35
4F:→ yuchung5: 嗎? 05/17 11:35
5F:推 spmark: 有證據的話,寫信去問警政署長阿 05/17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