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bal (邁向光明的未來)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說有前科的鄰居你有前科 構成公然污辱嗎
時間Sat Apr 14 01:53:12 2018
與惡鄰居多年相觸 衝突不斷 因害怕報復 家人一直忍氣吞聲
最近從其他鄰居與警察得知 惡鄰居有過失傷害前科 我很想哪天不住了
想回嗆嘲笑他 有前科的人還這麼囂張 請問一下這構成公然污辱嗎
因為是事實 連事實我都不能講嗎? 那言論自由都是說來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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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ilungsheng: 要有關公眾利益...以你的心態~被告是必然 04/14 02:11
2F:→ Lailungsheng: 不過.既然怕被報復...公然污辱其實不該是你擔心的 04/14 02:12
3F:→ Lailungsheng: 舉例來說:假如你鄰居是有前科殺人犯...你怎麼會覺得 04/14 02:13
4F:→ Lailungsheng: 他會告你公然污辱~而不是給你一刀=.=? 04/14 02:14
5F:推 jaannddyy: 過失傷害不就是出車禍嗎,這算哪門子前科 04/14 02:57
6F:→ jaannddyy: 要以公共利益抗辯這根本穩輸啊 04/14 02:58
7F:→ jaannddyy: 你可以說:出過車禍的人還敢這麼囂張喔!! 04/14 03:01
8F:→ jaannddyy: 這樣聽起來挺可笑的對吧,所以你刻意要以前科稱之不就 04/14 03:02
9F:→ jaannddyy: 是有妨害名譽的故意嗎? 04/14 03:02
10F:推 Zumi: 人真的不要逞一時之快,後患無窮啊...... 04/14 03:04
11F:→ jaannddyy: 言論自由拿來抗辯對政府及握有權勢的人比較有效啦,兩 04/14 03:05
12F:→ jaannddyy: 個小老百姓吵架,不用言論自由抗辯 04/14 03:05
13F:→ eno4022: 你連這都會擔心,實在不適合嗆人 04/14 05:45
14F:噓 tgsh: 有前科又怎麼了?要嗆人就針對人家的惡行嗆 04/14 08:11
15F:→ tgsh: 根據別人的前科嗆人,是一種對人不對事的態度,非常惡劣 04/14 08:12
16F:→ KHlawtel: 結果你家爆炸,遺產都別人在爽XD 04/14 10:26
17F:→ KHlawtel: 為人處事還是忍吧 04/14 10:27
18F:噓 justicesword: 你可以講啊,反正被告是自己的事 04/14 10:59
19F:→ alog: 老實說 嗆人家有前科好像有點弱... 尤其是對方完全不care時 04/14 13:27
20F:→ alog: 你要這樣被告我覺得也是想太多惹.. 再想想吧 04/14 13:28
21F:→ chibal: 感謝各位鄉民回答 目前我們並無嗆他有前科 只是心裡想而 04/14 14:02
22F:→ chibal: 另外過失傷害的確就是留下紀錄有前科無誤 就會影響求職的 04/14 14:02
23F:→ chibal: 尤其是某些大公司或金融業 都會要求新進人員 白紙一張 04/14 14:03
24F:推 Lailungsheng: 講講我以前白痴被告的故事,我跟對方說: 04/14 14:19
25F:→ Lailungsheng: 你爸幹你娘 04/14 14:19
26F:→ Lailungsheng: 請問,上述是不是事實?你試試? 04/14 14:20
27F:→ Lailungsheng: 你試試這樣說 04/14 14:20
28F:推 DarkHumanity: 公然侮辱大多是以抽象謾罵侵害他人內在主觀名譽, 04/14 14:23
29F:→ DarkHumanity: 所以提出對方有前科比較難成立,但是會有誹謗罪問題 04/14 14:23
30F:→ hiimjack: 過失傷害易科罰金就不會寫在良民證上== 04/14 15:36
31F:推 jaannddyy: 請問是哪家大公司大銀行的HR?有權調閱司法刑事記錄? 04/14 15:37
32F:→ jaannddyy: 良民證不會記載過失傷害,因為都易科罰金,感覺你還在 04/14 15:37
33F:→ jaannddyy: 狡辯 04/14 15:37
34F:推 jaannddyy: 不過警察泄露他人刑事記錄,這個比較像是犯罪行為呢 04/14 15:40
35F:→ rock0807: 他告你誹謗 然後宣傳你有前科 OK嗎? 04/14 16:42
36F:噓 justicesword: 憲法保障人民有居住自由,所以帝寶應該開放給大家 04/14 16:55
37F:→ justicesword: 住。 04/14 16:55
38F:噓 justicesword: 憲法保障人民有工作自由,所以不用念醫學院通過考 04/14 16:58
39F:→ justicesword: 試,也可以當醫生從事醫療行為。 04/14 16:58
40F:→ clever0705: 呈敘一件客觀事實也會入罪 一直覺得是惡法 04/15 02:50
41F:→ clever0705: 只能說法律從來不是保護受害者 04/15 02:52
42F:推 Lailungsheng: 樓上覺得客觀描述別人父母的性行為很正常? 04/15 08:28
43F:推 jaannddyy: 他這篇就自承想要羞辱對方所講的氣話,還客觀? 04/15 10:33
44F:推 cck525: 你就罵罵看啊 他也可以告你看看xd 04/18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