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1567rt7 (阿偉)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親人自殺法律賠償問題
時間Tue Apr 3 07:22:22 2018
前陣子看新聞發現法官有一個判例
因母親在租屋處自殺導致房屋變成凶宅
法官判親屬必須賠償損失
想請問一下這個法律關係是什麼
畢竟行為人不是親屬本身 通常行為人已死的狀況下不是都不能起訴嗎?
如果這個判決算行為人過失 那不繼承可以不負責這筆金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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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ry1120: 沒看過詳細判決,不過我猜有可能承租名義人是女兒,家 04/03 08:10
2F:→ kery1120: 屬在內自殺是可以循債務不履行求償 04/03 08:10
3F:推 maniaque: 建議還是看新聞看清楚一點.... 04/03 08:33
4F:→ maniaque: 法院判決是以"所繼承的遺產內,賠償XXX元" 04/03 08:33
5F:→ maniaque: 這句話表彰的另外一個涵意就很明顯,無庸多談. 04/03 08:35
6F:→ saltlake: 表彰的就是人死債消的限度 04/03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