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ijima (ji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鄰居在深夜吵鬧的人證問題
時間Sat Mar 31 19:53:45 2018
我鄰居常超過晚上10點吵鬧
別的鄰居怕惹事都拒絕當證人
而我則是在被吵時要求警衛在現場當證人
也確實有相關吵鬧的紀錄
請問這樣只有我加上警衛的紀錄告得成嗎?
如果是在加上一戶的證人的話
這樣能算是三戶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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