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kao08 (果皇賽高)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算誹謗?
時間Fri Mar 30 11:34:51 2018
我跟我朋友用messenger私下講某人怎樣
沒有發文留言 也沒有在公眾場合議論
查了一下
私下講似乎不符合意圖散佈的條件
我朋友也不屬於不特定多數人
假設今天那個人要告我誹謗
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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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mallshow3: 不會,但你要跑來跑去 03/30 11:38
2F:推 hidog: 跑一趟偵查庭就沒事了 03/30 13:18
3F:→ cactus: 不一定 樓上講得不一定正確 意圖散布於眾跟是否私下講無關 03/30 14:41
4F:推 hidog: 除非是跟很多朋友講 不過這種時候對方很難蒐證 03/30 14:51
5F:噓 Lailungsheng: 成立成立...試試博杯咩.對方知道後一定能告你. 03/30 15:04
6F:→ Lailungsheng: 其他~你自己上法院再解釋...廢問 03/30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