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lyflow (過客)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偵查庭的代理人
時間Thu Mar 22 22:45:35 2018
如果A對我和B提告妨害名譽
但是因為B出國不在台灣而無法出席偵查庭
請問我可以直接代理他嗎?
因為查網路好像說偵查庭只是了解事情的經過而已
不知道是否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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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其實我和B也有提告對方妨害名譽
但是我們在另一個縣市和對方已經寫和解了(但前提是對方也要撤告)
那如果這次的開庭,也是如此,對方和我們和解
那我可以直接代表B而簽和解書嗎?
還是一定要委任律師代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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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偵查庭被告代理委任律師 03/22 23:13
2F:→ taoist9999: 刑事訴訟法第29條。 03/22 23:45
3F:→ taoist9999: 原則上辯護人要委任律師,例外是在起訴之後經審判長許 03/22 23:48
4F:→ taoist9999: 可,才可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03/22 23:48
5F:→ sindyevil: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不同喔 你可以就你的立場陳述至於B 03/23 09:11
6F:→ sindyevil: 請他自己早點回來吧 03/23 09:11
7F:→ sindyevil: 不然就是讓B自己委任律師出面 03/23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