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XX (逢甲阿法)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妨礙名譽 撤告
時間Fri Mar 16 10:32:48 2018
大家好
去年11月的時候因故與人網路上發生爭執 小弟就去警察局提告
今日傳票已到
可是最近因為有另外一件事情 小弟實在難以分神處理上面告人的這件事情
請問可以撤告嗎?
目前上網找到兩種方式
1. 郵寄撤回告訴狀
可是他3/22開庭 3/16才收到
明天又是假日 這樣應該來不及寄到了吧?
2.直接打電話與檢察官說要撤告
這個方式似乎不太穩重
如果我真的要告 結果隨便一個人假冒我的名義 去撤告
這樣感覺檢察官應該不會直接接受撤告吧?
所以可以請問一下前輩
如果是這樣 我該如何撤告?
請各位前輩指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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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5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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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GICXX (111.82.53.71), 03/16/2018 10:33:24
1F:→ smallshow3: 打電話就好啦…,反正檢察官會知道流程 03/16 10:36
2F:→ MAGICXX: 感謝大大意見 等等我來打電話問問看 03/16 10:43
3F:推 hidog: 先打電話 然後事後補狀 偵查庭不去就是容易不起訴而已 03/16 11:02
4F:→ hidog: 對檢察官來講 他們都很樂見當事人撤告 03/16 11:02
5F:→ MAGICXX: 我剛剛看了狀紙 上面會要求寫對方的身份證字號那些 可是 03/16 11:16
6F:→ MAGICXX: 我沒有 要怎麼寫呢? 03/16 11:16
7F:推 hidog: 問書記官 03/16 11:22
8F:→ MAGICXX: 今日電話似乎不通 一直沒人接呢... 03/16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