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domo (天祐台灣)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刑附民訴狀填寫問題
時間Sun Mar 4 19:54:10 2018
1.請問刑附民的案號及股別是填寫刑事庭傳票上的案號及股別嗎?(因為跟地檢署起訴書
上面的不同)
2.證物名稱及件數還需要填寫嗎?(因為是詐欺,被告已經被起訴)
3.具狀人簽名蓋章的部分可以只蓋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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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log: 1) 去詢問書記官 2) 證物相關資料務必附上 3) 具狀人跟撰狀 03/04 22:48
2F:→ alog: 人都應該簽名蓋章,如果你是幫朋友擬,簽名麻煩交給朋友自己 03/04 22:48
3F:→ alog: 處理,同時間務必跟他確認訴之聲明、事實描述內容符合真實 03/04 22:48
4F:→ alog: 事實與他內心訴求要符合不然你會自己找事做。 剩下有問題去 03/04 22:48
5F:→ alog: 問書記官 網友沒辦法為你的事情負責 03/04 22:48
6F:推 PTTLikeshit: 1對,送刑事庭 03/05 02:28
7F:→ PTTLikeshit: 2要,八成會轉民庭 03/05 02:28
8F:→ PTTLikeshit: 3不一定,隨你便畫個十字都可以 03/05 02:29
9F:噓 NNNNUF: 紅明顯 證物不是刑庭會給民庭 直接寫參卷就好嗎? 03/05 15:47
10F:→ NNNNUF: 參卷證 03/05 15:47
11F:→ crazydomo: 感謝各位熱心的前輩^_^ 03/06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