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co (單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傳票不該用掛號嗎?
時間Mon Jan 29 20:59:31 2018
事情是這樣的,家中有人在今日收到傳票,但是上面的傳喚日期就是在今天...
但是是外縣市的地檢署,信是用平信寄出的,看郵戳上1/23晚上18點交寄,今天收到,以平信來說很正常,目前地檢署也休息了,明天該怎麼樣跟書記官訴說呢?
另外,傳票不是該用掛號嗎?
這平信沒到的話我妹會不會被拘提啊?
上網查是說一定要用掛號送達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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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ilifonbao: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1/29 21:17
2F:→ steco: 樓上大大十哈推是什麼意思?哈哈 01/29 21:20
3F:→ justicesword: 全雙掛號光這些寄送費用一年就要九千萬的預算,根 01/29 21:49
4F:→ justicesword: 本沒錢,自然是用平信。 01/29 21:49
5F:→ justicesword: 你傳票過期就跟書記官說,他會重寄。如果真的是已經 01/29 21:51
6F:→ justicesword: 要拘提前的傳票,會用雙掛號的。 01/29 21:51
7F:→ justicesword: 法院就會都用雙掛號,檢察署這邊因為預算不夠,部 01/29 21:52
8F:→ justicesword: 分才會平信。 01/29 21:52
9F:→ steco: 回樓上大大,我上網查了之後也了解了每封寄掛號的支出龐大 01/29 21:56
10F:→ steco: ,但是29號的庭23號晚上交寄平信寄出,中間還隔一個假日, 01/29 21:56
11F:→ steco: 這運作邏輯好像也不太對...呵呵 01/29 21:56
12F:→ justicesword: 改期而已,沒什麼 01/29 22:01
13F:→ justicesword: 你妹是以什麼身份被傳 01/29 22:01
14F:→ steco: 回樓上大大是被告身分,但是目前時間聯絡不到書記官,家裡 01/29 22:08
15F:→ steco: 兩老很緊張,因為上面寫無正當理由不到會被拘提,但是平信 01/29 22:08
16F:→ steco: 今天才寄到... 01/29 22:08
17F:推 banana321: 明天打給他們 01/29 22:15
18F:→ steco: 好的,明天一定會打過去,只是我上網查詢,說要是寄平信不 01/29 22:25
19F:→ steco: 可能被拘,被拘提或是通緝前一封一定是掛號或是雙掛號,不 01/29 22:25
20F:→ steco: 知道網路這資料正不正確? 01/29 22:25
21F:→ justicesword: 基本上沒錯,影響當事人權益重大的文書會用雙掛號。 01/29 22:33
22F:→ justicesword: 要拘提就會用雙掛 01/29 22:33
23F:→ steco: 對啊,我可以理解因為經費問題用平信,但是寄出的時間點跟 01/29 22:36
24F:→ steco: 開庭的時間點只間隔5天,還有兩天週休...這整個讓我黑人問 01/29 22:36
25F:→ steco: 號? 01/29 22:36
26F:→ alog: 明天問 這裡講再多也改變不了就是現在收到事實 01/29 22:37
27F:→ steco: 了解,多謝各位解答,在這邊問只是想要先有點心理準備,該 01/29 22:42
28F:→ steco: 怎麼跟書記官表達,一開始以為有法條寫說要公示送達才能拘 01/29 22:42
29F:→ steco: ,但是看各位解答都沒提到,應該是沒有這條... 01/29 22:42
30F:推 alog: 就當作對方是你學校老師平常心講就好 然後我覺得可以跳過該 01/29 22:58
31F:→ alog: 不該用掛號這個話題 應該是接下來該怎麼配合 01/29 22:58
32F:→ alog: 地檢署這邊怎麼安排處理會比較妥 01/29 22:58
33F:→ justicesword: 你們又不是住在治外法權之地,不用公示送達 01/29 23:04
34F:→ steco: 回樓上大大,其實我不是很了解公示送達的意思,我想表達的 01/29 23:09
35F:→ steco: 意思是說,應該是要以掛號為準或是多次傳喚(2次以上?)未到 01/29 23:09
36F:→ steco: 庭才會被拘提或通緝吧?單單一封平信...也謝謝這麼多高手們 01/29 23:09
37F:→ steco: 幫我解答,感謝你們 01/29 23:09
38F:→ mimily0504: 這個問題新聞好像也有報過, 反正就是說沒錢 01/30 04:02
39F:→ maniaque: 簡單講,小事平信,大事掛號,就這樣子 01/30 06:00
40F:→ maniaque: 個人認為應該使用者付費,司法體系要建立起收規費. 01/30 06:01
41F:→ eno4022: 拘提也沒關系啊,警察開車送你過去 01/30 07:45
42F:→ eno4022: 羈押才需要緊張 01/30 07:45
43F:→ eno4022: 順帶好奇問一下,書記官打電話或email不行嗎? 01/30 07:46
44F:推 Lailungsheng: 不算法律問題,是制度問題…拍拍 01/30 08:38
45F:→ justicesword: 訴訟以文書為主,因為所有文書都要編入訴訟卷宗中, 01/30 09:11
46F:→ justicesword: 詐騙集團倒是常用電話 01/30 09:11
47F:推 a9301040: 有正當理由不會被拘提啦,太晚收到就是正當理由 01/30 12:49
48F:→ a9301040: 一定用文書,一開始用電話都是詐騙。第二次以後才可能 01/30 12:50
49F:→ a9301040: 打電話,但也是少數 01/30 12:50
50F:推 jaannddyy: 說真的拘提也不會怎樣。就把你帶去然後問完問題你就離 01/31 00:09
51F:→ jaannddyy: 開這樣 01/31 00:09
52F:→ jaannddyy: 不止訴訟,公機關所有業務都是公文往來,公文為準 01/31 00:10
53F:→ jaannddyy: 遇到打電話來不管是健保局還是地檢署還是法院90%是詐騙 01/31 00:11
54F:推 ultratimes: 理論歸理論,實務歸實務 01/31 12:28
55F:→ ultratimes: 理論上,要掛號信才是合法送達,但實務上有自己玩法 01/31 12:28
56F:→ ultratimes: 實務上,他們寄出去就是合法送達,郵差搞丟也你家的事 01/31 12:29
57F:→ ultratimes: 還有,在家拘提就算了如果是去你公司拘提問題可就大了 01/31 12:29
58F:→ ultratimes: 老闆100%當下把你開除 01/31 12:29
59F:→ ultratimes: 連給你解釋的G會都不會給你 01/31 12:30
60F:→ ultratimes: 因為工作合約上幾乎都會載明 受刑事處分 01/31 12:30
61F:→ ultratimes: 雖然拘提不等於刑事處分,但台灣老闆會自行擴大解釋 01/31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