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已經有債權書下一步
時間Wed Jan 24 16:12:38 2018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因為之前有客戶(A)向我叫貨我們原本都是月結的
最後A收店的欠款還有2萬多
我之前向對方寄了支付命令 反正最後東西也沒有扣到什麼的
檢察官給了我債權憑證 五年內可以再次查封A的財產
請問是不是每次執行都要我去國稅局花錢查A名下有什麼財產沒?!
車子、房子、戶頭等???
因為只要名下沒有財產可以查的話A好像就置之不理 也沒有在怕的
我想問一下我可以換轉對A提告嗎?! 名目:詐欺??
上法院時我可以用債權憑證當作A當時欠錢的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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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maniaque: 欠錢就欠錢,詐個三小欺? 當司法體系是你家討債公司啊?? 01/24 17:25
2F:→ maniaque: 欠貨款就是詐欺,那台灣至少要蓋上容納三百萬人的監獄了 01/24 17:25
喔~原來被欠錢不能問問如何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啊
3F:→ liandchou: 應無詐欺,僅能定時執行以保全債權 01/24 18:32
所以除了拿債權憑證一直查他名下財產外沒其他方法了?
4F:→ taoist9999: 檢察官並沒有權限核發債權憑證吧? 01/24 20:26
※ 編輯: Jayferrari (113.196.184.23), 01/25/2018 08:24:03
5F:噓 yesohya: 用腦子想想 有方法哪來的銀行呆帳 = = 01/27 00:40
6F:噓 Sixxlife: 很凶 01/28 20:12
7F:噓 lu0713: 看看孫道存 01/30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