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z (隨便逛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事訴訟管轄法院問題
時間Thu Jan 11 20:08:48 2018
之前同事邀約投資,後來出問題,以他的說法加上手上證據,我認為他欺騙我
所以便報警提告,但證據不足已不起訴
現在想提民事訴訟
想請問該在哪個地方法院提起告訴
1.對方戶籍地高雄 2.對方居住地台中 這2個應該沒問題
想問的是當時投資發生地是在台南(他後來才去台中)
這樣可在台南提起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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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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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Qz (114.47.23.53), 01/11/2018 20:10:59
1F:推 hidog: 管轄錯誤最後也會轉去有管轄權的法院啦... 01/11 20:21
2F:→ hidog: 通常是居住地 or 戶籍地 01/11 20:21
3F:推 a9301040: 可 01/12 06:23
4F:→ hamletgress: 可,若你們沒約定訴訟管轄法院 01/12 08:35
5F:推 Roy22: 你可以在訴狀上寫投資履約地在哪,然後以此為由說要在臺南 01/13 23:54
6F:→ Roy22: 管轄較為妥適,之後看法官怎麽認為,也有可能對方申請移轉 01/13 23:54
7F:→ Roy22: ,然後又被丟到其他地方 01/13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