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way (天意起斯文)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家中收到「不認識的人」的存證信函
時間Thu Jan 4 23:18:14 2018
我們家承租給房客
結果收到一封非我們家,也非房客名字的信函
房客說不是他的。
請問該怎麼處理?
https://i.imgur.com/ej1Y3K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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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mallshow3: 小心詐騙,趕緊回文 01/04 23:21
2F:→ smallshow3: 網上有相關資訊,存證信函 詐騙 01/04 23:22
3F:→ smallshow3: 然後 不是本人的信幹嘛收下了...拒收少很多麻煩 01/04 23:23
4F:推 techup: 為何要收信並且打開? 01/04 23:45
5F:推 alog: E-CASH 是給海外外勞融資借貸菲律賓公司,看起來應該跟寄件 01/05 00:03
6F:→ alog: 者那間顧問公司有在配合,我猜是不是你家那裡有一個名字叫 I 01/05 00:03
7F:→ alog: rene 外勞曾住過或出沒,拿你家地址做通訊地址後來人離開跑 01/05 00:03
8F:→ alog: 了之類的導致今天你收到這封? 01/05 00:03
9F:推 alog: 不過既然收到了也打開了,可能就麻煩你去跟對方談談看到底 01/05 00:06
10F:→ alog: 怎麼回事了 01/05 00:06
11F:推 taoist9999: 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 01/05 01:33
12F:→ taoist9999: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 01/05 01:33
13F:→ taoist9999: 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 01/05 01:33
14F:→ taoist9999: 者,亦同。 01/05 01:34
15F:→ taoist9999: 但這條是告訴乃論之罪就是了。 01/05 01:35
16F:推 maniaque: 樓上.....請注意法條上的 "無故" 01/05 08:35
17F:→ maniaque: 信寫了我家的地址,我有沒有那個"故"可以拆??? ^_^ 01/05 08:36
18F:→ maniaque: 要是這是一封性名地址完全無關的信 01/05 08:36
19F:→ maniaque: 跑到我家信箱,我丟了都沒事...... 01/05 08:36
20F:→ hamletgress: 郵件封好,寫查無此人退回,丟郵筒就行 01/05 08:59
21F:→ Asasin: 信寫你家不代表你有權利開信吧...你明知道自己不是收件人 01/05 09:00
22F:→ Asasin: 你應該要做的事情完全都不需要看信的內容,怎麼不能稱無故 01/05 09:02
23F:推 scott2009: 信箱擁有者應該有開信的權利,不然怎麼知道是不是呢? 01/05 11:32
24F:→ scott2009: 我有遇過文件是文件是我的抬頭但內容是金管評議文與我 01/05 11:33
25F:→ scott2009: 無關,不拆怎麼會知道有無關係。 01/05 11:34
26F:→ scott2009: 南山人壽送了我一件大約2000塊的禮物,這如果弄去金管 01/05 11:35
27F:→ scott2009: 大概罰個八百一千萬跑不掉。 01/05 11:35
28F:推 ultratimes: 推Asasin 通常法官會直接認定無故 01/05 12:03
29F:推 rtyujlk: 這可以告他吧 偽造文書? 01/05 12:18
30F:→ maniaque: 果然u大師神解,怎沒想過 信封收件人可能打錯,但內容是 01/05 12:29
31F:→ maniaque: 自己的可能性??? 01/05 12:29
32F:推 loveloser: 告偽造文書?! 怎麼越來越多神奇見解大師了 01/05 14:22
33F:推 hidog: 冒用他人名義之類的才叫做偽造文書...這可能是寄錯 01/05 14:34
34F:噓 llh117: 噓一樓,回文做什麼?存證信函又不是支付命令! 01/05 14:44
35F:推 OAzenO: 信件所有權我想應該以"收件人"為主 01/05 20:41
36F:推 yesorno1111: 廣告信啦XD 01/07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