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yboy (讓我中大樂透頭獎吧!!)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有關買房子解約問題。
時間Wed Jan 3 20:14:35 2018
請問各位大大房子解約問題,親戚在1月1日去看房子,結果思慮不周當天聽了銷售人員就下
訂,還傻傻的已經簽約及本票,回來還以為自己只是下訂而已,之後發現房子太貴負擔不起
,請問還可以用審閱期未滿5天主張契約無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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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u0713: 請去google下訂的定義。 01/03 22:39
2F:推 maniaque: 1.沒有不貴的房子 2.負擔不負擔得起,那是兩回事 01/03 23:52
3F:→ maniaque: 至於審閱期....看怎樣主張吧,契約上面有註記已經審閱? 01/03 23:53
4F:→ spyboy: 他拿回空白契約,有寫審閱期五天,謝謝 01/04 07:06
5F:→ spyboy: 寫名正本都在建商那 01/04 07:07
6F:推 yuhuan1029: 合約並非定型化契約,沒有你說的審閱期 01/10 16:57
7F:推 yuhuan1029: 更正,賣方是建商會有審閱期沒錯 01/10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