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eneyang (雅忘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詐欺案想增提被告
時間Sun Dec 10 19:11:56 2017
今年11/30到法院按鈴申告,告我朋友詐欺取財,只有告我朋友,另有想到幾個問題
1.他都叫我匯款或轉帳到別人的戶頭,可能是人頭戶,如果想增告這個人頭戶該怎麼做呢?
再去法院按鈴申告嗎?但只有人頭戶的銀行帳戶無地址可以嗎?
2.那天去申告只有大概描述,法院會再開庭前先單獨偵訊我嗎?
請各位專業大大協助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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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reneyang (114.40.85.112), 12/10/2017 19:13:07
※ 編輯: ireneyang (114.40.85.112), 12/10/2017 19:13:55
1F:→ justicesword: 被告是誰不是你能決定的 12/10 19:20
2F:→ justicesword: 還有別按鈴 12/10 19:20
3F:推 jaannddyy: 鈴是給沒有識字能力的低學歷人口按的 12/10 19:31
4F:→ jaannddyy: 案子不是你的,是檢方的,你沒有權力決定告誰。有證據 12/10 19:33
5F:→ jaannddyy: 忘記交可以用書狀寄過去,或是當庭給 12/10 19:33
6F:推 hidog: 你補充證據過去 檢方認為有犯罪嫌疑就會自己增列被告 12/10 19:34
7F:→ ireneyang: 了解了,被告是檢察官決定的,證據當庭給,謝謝以上大大 12/10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