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在地檢署偵查
時間Thu Nov 23 09:33:02 2017
請問一下板上的各位大大
一般被告都會先去地檢署偵查庭
我從去年到現在去地檢署不下10次了
每次去對方都一直沒有辦法拿出直接證據
檢察官也只是一直問我上班的作業流程(案件跟我前公司有關)
因為每次開庭都在上班時間真的很困擾
有時候去檢察官問個三句話就沒事了 20分內就出來了
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或檢察官如果再拿不出證據就趕快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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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magicianhong: 無法 基本上就是看誰時間比較多之後你也可以報復對 11/23 10:10
2F:→ magicianhong: 方告誣告 反正台灣司法就是看誰時間多 然後每次都 11/23 10:10
3F:→ magicianhong: 只會問要不要和解 我是打死都不和解的 所以也開了 11/23 10:10
4F:→ magicianhong: 差不多15次偵查庭就看誰時間比較多這樣摟 11/23 10:10
5F:→ Jayferrari: 真的~好像問我要不要和解1、2次了 11/23 12:47
6F:→ depravity: 你可以要求 但是不一定要理妳 XD 11/23 15:10
7F:→ finhisky: 你可以故意不去啊,掛號才有拘提的風險。而且,就算拘提 11/23 23:33
8F:→ finhisky: 如果你確定警察找不到你,那就沒差。 11/23 23:34
9F:→ finhisky: 另外,可以開太多次庭,可以陳情。 11/23 23:34
10F:→ Jayferrari: 請問可以找誰陳情?管道是? 11/24 10:07
11F:→ samnpc: 別浪費時間,司法實務就是這樣 11/2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