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gloaming (成田陳永仁)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檢察官勸我撤告
時間Fri Nov 17 18:54:15 2017
小弟最近被訟棍纏上,目前三件已經不起訴處分,還不知道有幾件。
而這次換我對訟棍提告,台北開一次庭檢察官要我下次帶證人來,我以為很有希望。
後來被移到台南,開庭的時候檢察官直接跟我說...
「這個被告很會主張自己權利,而且我應該不會起訴對方,希望你考慮一下。」
我說不行,他太扯了,大家都怕他不敢反抗,我覺得不行再這樣了。
檢察官又說:「你已經三件不起訴了,我建議你撤告,有什麼委屈可以跟我講。」
請問檢察官這樣是好意,還是懶得辦案?因為我看過罵人價格表,應該是可以贏的。
雖然律師跟我說很難講,10個檢察官也有可能2個不起訴你就倒了,因為對方是訟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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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mallshow3: 法庭一向勸和,不是報私仇的地方11/17 19:05
要我撤告不是和解QQ
2F:推 Lailungsheng: 你要告他什麼?誣告起訴條件很高11/17 19:06
加重毀謗
※ 編輯: moongloaming (36.224.214.36), 11/17/2017 19:11:50
3F:推 Lailungsheng: 檢察官已經這樣講的話,我可能會算了,不然就客氣 11/17 19:20
4F:→ Lailungsheng: 跟他說…那你就不起訴吧,我不願意撤告(對方要告你 11/17 19:20
5F:→ Lailungsheng: 誣告也難) 11/17 19:20
6F:噓 magicianhong: 是我的話就陪對方玩到底看誰時間多 11/17 19:55
7F:→ magicianhong: 之前開庭我還直接跟對方說要糾纏30年都不是問題 11/17 19:55
8F:推 Lailungsheng: 太累,沒那麼大的仇,真那麼大,喝酒不開車 11/17 20:02
9F:→ smallshow3: 其實會整到的都是檢察官,寫一堆文案... 11/17 21:17
10F:噓 magicianhong: 沒差吧這不是就台灣司法要亂告就大家來亂告啊 11/17 22:20
11F:→ magicianhong: 反正誣告那麼難成立 要麻煩大家一起麻煩摟 11/17 22:21
12F:→ magicianhong: 像現在我一有事情就去警局提告 多舒服 11/17 22:21
13F:→ magicianhong: 這是台灣司法告訴我應該要這樣做的 才可以讓大家有 11/17 22:22
14F:→ magicianhong: 事情做 11/17 22:22
15F:→ Ulster: .... 11/18 01:36
16F:推 TUBABear: 朋友、愛人很難一輩子,但是互告,可以!!! 11/18 01:56
17F:→ TUBABear: 今天我們開過偵查庭就一輩子開偵查庭吧。 11/18 01:57
18F:→ TUBABear: 建商廣告插播:法院第一排,出門就安檢,88555588。 11/18 01:58
19F:→ alog: 女兒:拔鼻,你怎麼跟麻麻在一起的;爸爸:我們在法院認識 11/18 02:38
20F:→ alog: 的啊( ̄▽ ̄) 11/18 02:38
21F:推 alog: (不過認真說,就以台南的新悦城這個建案斜對面就真的是台南 11/18 02:44
22F:→ alog: 地方法院跟地檢署XD...3房2廳優質社區飯店式管理,法院生活 11/18 02:44
23F:→ alog: 輕鬆買到幸福 ) 11/18 02:44
24F:推 f124: 懶的辦阿 不然他還要寫不起訴書 很不方便 11/18 07:45
25F:推 hidog: 身邊真的有看過檢察官配法官的夫妻 11/18 09:54
26F:→ saltlake: 法官配律師也是有的 案子記得利益迴避就是了 11/18 10:19
27F:→ jaannddyy: 一直亂告會被列黑名單吧 11/18 11:04
28F:→ jaannddyy: 地檢署就會知道這個是蟑螂 11/18 11:05
29F:噓 magicianhong: 蟑螂又怎樣 告了就是要受理 11/18 16:02
30F:→ magicianhong: 不爽可以辭職吧 要怪就怪法律一直不改摟科科 11/18 16:03
31F:推 coffeeboy37: 怒稱別人濫用權利,然後自己也迎笑跟進,然而對因此 11/18 23:32
32F:→ coffeeboy37: 真正無端受害的人不是深感抱歉,卻是嘲諷幹不下去了 11/18 23:32
33F:→ coffeeboy37: 就快辭職,完全不知道你批評別人濫訴的資格為何。 11/18 23:32
34F:噓 magicianhong: 我沒差 反正這是台灣法律教我的事 要亂告大家一起來 11/18 23:46
35F:→ magicianhong: 放心吧 我會繼續讓司法跟警察有事情做的 11/18 23:47
36F:→ magicianhong: 吃案或不受理就依法往上呈報 反正告人是權利 11/18 23:48
37F:→ magicianhong: 我可是有繳稅養這些公務員的哦 不爽就別做阿 簡單 11/18 23:49
38F:→ Ulster: 你有繳稅,公務員還有其他真的需要的人也有繳啊 11/19 11:36
39F:→ Ulster: 以為自己有繳就最大? 11/19 11:37
40F:→ jaannddyy: 又沒繳多少XDD 11/19 17:51
41F:→ jaannddyy: 我覺得啦 你不爽不要繳,放棄國籍如何 11/19 17:51
42F:噓 magicianhong: 哈哈我沒錢移名只好乖乖繳啊 所以司法警察就是要服 11/19 19:18
43F:→ magicianhong: 務我 所以我絕對不會讓自己的權利睡著的 11/19 19:18
44F:→ magicianhong: 同時我會多加宣傳提告是權利啊 反正根本幾乎不會有 11/19 19:19
45F:→ magicianhong: 誣告的問題 所以我會鼓勵大家多多去找警察忙翻他們 11/19 19:19
46F:→ magicianhong: 不然那麼閒 等等又會被記者罵欸哈哈哈 11/19 19:20
47F:→ magicianhong: 還有法律愛審 那就1個月審1萬件 審到爽啊 爽死了 11/19 19:20
48F:→ v3su: …… 11/20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