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alfa00 (紫花苜蓿)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路邊停車開車門事故
時間Sun Oct 29 23:04:39 2017
事故經過:
我的車停在巷弄無畫線的路邊
下車時車門朝人行道開啟
此時後方一輛自行車疾駛而來
車門雖及時收回,但對方仍因緊急煞車而摔倒
幸好只是瘀傷及擦傷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該人行道並非人車共道,按規定是不能行駛自行車的
這樣責任仍是以我為主嗎?
2.事故地點無監視器,也未報案,不容易舉證我開門前有注意
我該如何自保?
3.對方表示希望我能賠償,這樣的事故通常賠多少錢較為合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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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esohya: 6萬 10/29 23:13
2F:推 susaku: 第二點就別講了 有注意就不會發生事故 更別說對方只是自 10/29 23:41
3F:→ susaku: 行車會有多誇張的速度? 10/29 23:41
4F:→ ewings: 那邊的人行道沒有禁行單車的話,你還是100%肇責,過失傷害 10/30 00:57
5F:→ ewings: 成立。就算那邊的人行道禁行單車,但是你未注意是否有人, 10/30 00:57
6F:→ ewings: 肇責算20%,過失傷害一樣成立。 10/30 00:57
7F:噓 maniaque: 很簡單的道理給原PO,若今天換成 快跑步 的行人 10/30 12:23
8F:→ maniaque: 那,試問,原PO是要說 "為什麼你要用跑的??" ^_^ 10/30 12:23
9F:→ maniaque: 沒遵守兩段開門,就已經是過失了 10/30 12:24
10F:→ maniaque: 是可以談賠償責任,至於誰高誰低....他有傷你沒傷,對吧? 10/30 12:25
11F:→ wallachia: 用六萬買過失傷害前科 10/30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