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6571361 (劉小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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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其他] 刑事和解後附帶民事
時間Tue Sep 19 17:34:5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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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刑事和解後附帶民事
時間: Tue Sep 19 17:34:26 2017
事實經過:
我是原告(甲方)
一個傷害案件 上次對方(乙方)與我已達成和解
也簽了和解書
內容提到 爾後無論任何情形
甲方或任何其關係人不得再向乙方要求其他賠償
並且放棄所有一切民、刑事法律訴訟權
和解條件經甲乙兩方同意遵守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問題:
1.
今天民事庭書記官打來問我的意思 要撤回 還是繼續開庭 ???
我心裡想 不是已經和解了 怎麼又問我 撤回 or 開庭
我跟書記官說 這禮拜會再回電。
上次會簽和解
其實對方的父親也有語帶恐嚇 又一直砍和解金的價錢
此案也拖了將近快一年 我精神上也疲勞了 因此同意和解
2.
我如果要求繼續開民事庭 後續如又要求賠償
我(甲方)是否構成變相勒索或詐欺呢?
我已經跟對方簽了和解書 要求繼續開民事庭
我(甲方)是否會遭 書記官 or 法官刁難? 因為已經簽了和解書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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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6571361 (114.41.128.53), 09/19/2017 17:34:59
1F:→ tentaikanso: 和解是民事契約,刑事上還是要撤告啊...又不是簽了和 09/19 21:04
2F:→ tentaikanso: 解書就不用管刑事了。 09/19 21:04
3F:→ tentaikanso: 一般而言,簽和解書的當下就會要求將和解金額全數付 09/19 21:08
4F:→ tentaikanso: 清,從此雙方就不必再進行訴訟,如果你不想和解,那 09/19 21:09
5F:→ tentaikanso: 為什麼要簽和解書? 這不構成詐欺,法院沒事也不會 09/19 21:10
6F:→ tentaikanso: 刁難,但是都先和解了...民事訴訟的勝率不大。 09/19 21:11
7F:→ hamletgress: 和解後,具狀撤回是正常流程 09/26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