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cuba (ch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改姓後再改回的方法?
時間Sat Sep 16 09:29:18 2017
小孩原來是從父姓,先前因爲要離婚而改從母姓,後來兩人和好了沒有去辦離婚,但小孩
姓氏應該改不回來了。翻過民法,父母離婚是可向法院申請改姓的,如果我們夫妻先去辦
離婚,向法院申請改姓後,再重辦結婚,這樣可行嗎? 或者是否另有其他方法能把子女
姓氏改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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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難道立法者沒想過這種漏洞嗎??? 09/16 10:56
2F:→ maniaque: 還不如走民事20歲後,到法院主張改名非其真意,無效之訴 09/16 10:57
3F:→ tentaikanso: ...更改姓名還涉及到戶政、健保、稅籍等各類資料的問 09/16 11:19
4F:→ tentaikanso: 題,本來就不應該頻繁更改,根本算不上漏洞。 09/16 11:19
5F:→ tentaikanso: 然後父母書面約定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氏是法律賦予的 09/16 11:20
6F:→ tentaikanso: 權利,沒有什麼非本意提無效之訴的可能。 09/16 11:20
7F:→ tentaikanso: 當初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時,應該就會告知父母變更子女 09/16 11:21
8F:→ tentaikanso: 姓氏只能更改一次。 09/16 11:21
9F:→ tentaikanso: 去參考民法第1059條第3項,等小孩成年後自己去改吧。 09/16 11:22
10F:噓 Lailungsheng: …不要耍戶政人員 09/16 12:51
11F:→ a9301040: 只會耍到小孩,光報名考試就要多繳證明,遇到雕證明申 09/16 16:50
12F:→ a9301040: 請時間的,又要重新申請謄本,呵呵 09/16 16:50
13F:→ Zumi: 萬一又離婚是不是又要改... 09/16 20:13
14F:推 tgsh: 二樓,人家就是說有想到漏洞所以立法更嚴不讓人這樣玩啊 09/16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