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100W (漢堡達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偵查庭不傳被告
時間Fri Sep 8 15:13:17 2017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我被告偽造文書,
檢事官傳喚我一次後,
就再沒傳喚我,
當下也有傳喚二位證人,
事隔七個月,
我今天打去問承辦檢事官,
他回我快偵結了,
我問他是否需要再傳喚我,
他說不用,
請問這是不是代表他這七個月中間傳了其他證人,
但是卻不給我答辯的機會,
這是正常的程序嗎?
我現在能怎麼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08.5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04854799.A.31A.html
1F:推 hidog: 也有可能是證據不足不起訴阿... 09/08 15:16
2F:→ yesohya: 往好處想這樣妳不會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被起訴會看到法官 09/08 16:06
3F:推 loveflames: 檢事官?是不是還在他字案 09/08 16:46
4F:→ NT100W: 是偵字案,有提出答辯狀,但自從提交答辯狀就再也沒傳喚 09/08 17:38
5F:→ NT100W: 我了,現在檢事官說差不多偵結了,不知道樂不樂觀 09/08 17:38
6F:→ a9301040: 駁杯 09/08 17:39
7F:→ Firenzea: 欸...重點是到底怎麼一回事啊?你有偽造文書嗎? 09/08 21:48
8F:推 hidog: 是真的有犯罪嗎 09/08 22:04
9F:推 loveflames: 偵查階段沒有規定一定要傳你去 09/09 07:56
10F:→ Firenzea: 已經傳過原po惹 至於中間7個月在幹嘛我只能跟你說偵查不 09/09 13:19
11F:→ Firenzea: 公開(XDDD)重點是你到底做了什麼?真的有偽造文書? 09/09 13:20
12F:→ yesohya: 1.不需要你也能證明你無罪2.不需要妳自白就證明你有罪 09/09 13:30
13F:→ yesohya: 且不打算輕輕放過你(沒打算用簡易判決) 不是大好就是大壞 09/09 13:31
14F:→ Firenzea: 其實過這麼久也可能是中間也趕著結別的死線快到的案子 09/09 13:44
15F:→ Firenzea: 先 09/09 13:44
16F:→ Firenzea: 但重點是原po做了什麼事 什麼案情都沒交代... 09/09 13:45
17F:推 jaannddyy: 本來就不一定要傳你啊,有規定要好好讓你答辯的地方是 09/10 05:51
18F:→ jaannddyy: 審判 09/10 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