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fu10 (喵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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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刑事] 寄存摺給別人兼差,收到分局通知書
時間Fri Sep 1 19:40: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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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fu10 (喵嗚)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刑事] 寄存摺給別人兼差,收到分局通知書
時間: Fri Sep 1 19:25:00 2017
首先跟大家說抱歉,我讀到大學竟然還是被騙了
但是……在我寄出後我就掛失存摺、金融卡
所以存摺內都沒有任何資金流動
請問這樣……我可能有機會被不起訴嗎?
另外我也有去刑事警察局檢舉此詐騙集團……
謝謝各位幫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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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freemon: 存摺…正本?09/01 19:27
2F:→ sufu10: 是的 含金融卡09/01 19:34
3F:→ wallachia: 是用什麼需要存摺?09/01 19:34
4F:→ sufu10: 網路詐騙說可兼差月入多萬09/01 19:37
5F:→ sufu10: 抱歉手機打字比較慢09/01 19:37
※ 編輯: sufu10 (180.217.151.252), 09/01/2017 19:37:55
※ 編輯: sufu10 (180.217.151.252), 09/01/2017 19: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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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maniaque: 要是寄出後轉身就去掛失,這本怎麼用呢~~~~ ^_^ 09/01 19:48
7F:→ maniaque: 會到收到通知書,也應該是寄出後十天半個月了 09/01 19:48
8F:→ sufu10: 但是我戶頭沒有錢進來 我寄出後就掛失……結果他們也封 09/01 20:06
9F:→ sufu10: 鎖我…… 09/01 20:06
10F:→ sufu10: 我猜是不是被破獲了 然後有我的存摺在那…… 09/01 20:07
11F:→ sufu10: 大概寄出後一個月被通知 09/01 20:08
12F:→ maniaque: 把掛失文件提交給檢察官,告知發現被騙後,當下立刻掛失 09/01 20:16
13F:→ akey47742: 他是被起訴的好像要交給律師才有用,偵查庭可聘請律師 09/01 20:24
14F:→ akey47742: 唯一能幫你講話的就律師,你要交給起訴你的檢察官XD? 09/01 20:25
15F:→ maniaque: 他只是收到通知,檢察官還有複訊,複訊就可以呈給檢座看 09/01 20:27
16F:→ maniaque: 檢座才有權決定起不起訴,不是嗎??? 09/01 20:27
17F:→ a9301040: 就把掛失的文件影印給承辦員警,看到檢察官再給他一份 09/01 20:36
18F:→ a9301040: 看到法官再給一份,反正喊冤喔:大人,我也是被騙的 09/01 20:37
19F:→ sufu10: 謝謝 但銀行除了玉山可給,其他都沒有給耶,我是電話掛 09/01 20:41
20F:→ sufu10: 失 09/01 20:41
21F:→ akey47742: 在偵查庭有經驗的律師就可以幫你擋掉了,等到被起訴又 09/01 20:45
22F:→ akey47742: 定罪就GG了 09/01 20:45
23F:→ akey47742: 小錢不花花大錢跑很多個審級也看多了 09/01 20:47
24F:推 judge1226: 沒錢可以去找法扶或免費法律諮詢。沒有證明也有紀錄吧 09/01 20:48
25F:→ judge1226: ?不然你是怎麼拿到新存摺的 09/01 20:48
26F:→ sufu10: 我掛失後就沒有換新摺欸 09/01 20:50
27F:噓 Beijingman: 念到大學還被騙,真的笑死人 09/01 20:53
28F:→ maniaque: 那你怎知道裡面沒錢在動? 09/01 20:53
29F:→ maniaque: 更何況,看到這,表示你寄出 "複數的存摺跟金融卡" 09/01 20:54
30F:→ maniaque: 你這是新辦的課本,還是習慣在用的課本? 09/01 20:54
31F:→ maniaque: 若是新辦的課本,那...應該沒有檢察官會採信吧 09/01 20:55
32F:→ judge1226: 只是要看帳戶金額的話,有網路銀行啦XD 像我之前曾經 09/01 21:01
33F:→ judge1226: 累積破百筆交易都沒去登摺... 09/01 21:01
34F:→ judge1226: 我比較好奇的是,你連金融卡都沒有補辦嗎?都多久了 09/01 21:02
35F:→ judge1226: 然後掛失的文件什麼的你去問一下銀行吧 09/01 21:03
36F:→ sufu10: .因為我沒有要再使用所以沒有重辦…… 09/01 21:07
37F:→ sufu10: 我存摺很多 也都有網銀 所以我會特定去看交易明細…… 09/01 21:13
38F:→ sufu10: 但寄出的存摺都沒有交易紀錄 那幾本大概n年沒用了 09/01 21:13
39F:→ sufu10: 金額都是0 09/01 21:13
40F:→ sufu10: 想說沒在用的存摺寄看看…… 09/01 21:13
41F:→ smallshow3: 你好好解釋就好,不用太緊張 09/01 21:14
42F:→ yesohya: ↑ 不錯 還想的蠻多的 09/01 21:15
43F:→ sufu10: 真的不能貪念 唉唉 都一個月後還收到通知…… 09/01 21:18
44F:→ sufu10: 話說那位好像被抓了 09/01 21:18
45F:→ yufat: 財產犯罪本來就是貪多於蠢 唸大學就不會犯這種罪的邏輯根 09/01 21:47
46F:→ yufat: 本有問題 乖乖配合調查 不放心就請律師 09/01 21:47
47F:→ JoyRex: 只是...主動寄存摺給詐騙集團然後用掛失這招有用嗎? 09/01 22:51
48F:→ sufu10: 事後反悔沒讓詐騙得逞這點有用嗎? 09/01 23:29
49F:→ justicesword: 有些檢察署對於詐欺犯是不給易科罰金的 09/02 02:02
50F:→ yesohya: 這是詐騙詐騙集團未遂 XD 09/02 07:50
51F:→ maniaque: 不過,我沒試過金融卡掛失,然後密碼也沒有改掉 09/02 09:45
52F:→ maniaque: 能不能提款??? 09/02 09:45
53F:→ sufu10: 不能提款,昨天我有問 09/02 10:06
54F:→ tentaikanso: 另一個問題是,你會寄出存摺後去掛失,不就代表你也 09/02 13:53
55F:→ tentaikanso: 知道有問題? 09/02 13:54
56F:→ tentaikanso: 更何況你有沒有因此取得對價? 09/02 13:55
57F:→ akey47742: 與其在那邊一一發問你倒不如錢砸下去請個律師 09/02 14:05
58F:→ akey47742: 網友不是承辦你案的檢察官也不是你委任的律師 09/02 14:07
59F:→ akey47742: 詐欺是5年以下或50萬罰金我是你就趕快諮詢律師了 09/02 14:19
60F:→ maniaque: 幫助飯應該不限於犯罪既遂吧..... 09/02 14:21
61F:→ akey47742: 不管是成立準中止未遂還是中止未遂,共同正犯是以一人 09/02 14:30
62F:→ akey47742: 既遂視為全體既遂 09/02 14:31
63F:→ akey47742: 不管教唆幫助都是狹義共犯 09/02 14:32
64F:→ akey47742: 如果剛好辦你的檢察官比較兇你又不會用法律反駁一下就 09/02 14:38
65F:→ akey47742: 被震懾住,詐欺罰金刑度也提高不少 09/02 14:40
66F:→ sufu10: 上面有說過我沒拿到任何錢 也沒有人受騙 因為我後來即時 09/02 14:46
67F:→ sufu10: 知道有問題 這可能是查獲詐騙集團 09/02 14:46
68F:→ sufu10: 我沒有詐欺別人應該沒有到詐欺罪吧? 09/02 14:47
69F:→ sufu10: 有律師說請律師錢比被罰金還貴 09/02 14:50
70F:→ yesohya: 問題不在刑事是在妳刑事有罪民事就得賠(範圍是全部) XD 09/02 14:53
71F:→ akey47742: 50萬是上限當然是有可能請律師比罰金貴 09/02 14:55
72F:→ akey47742: 當然案件複雜仍須就個案判斷 09/02 15:20
73F:→ sufu10: 但現在還不知道有沒有人受害? 09/02 16:21
74F:→ tentaikanso: 會通知你,就代表那個詐欺集團應該被抓到了,而詐欺 09/02 17:04
75F:→ tentaikanso: 集團不可能只買你這一個人頭帳戶,警方偵查一定是把 09/02 17:04
76F:→ tentaikanso: 所有相關人員都找出來問話。你的行為可能涉及幫助詐 09/02 17:05
77F:→ tentaikanso: 欺,光是把存摺、金融卡寄給對方就該當客觀要件,你 09/02 17:05
78F:→ tentaikanso: 會主張自己被騙,應該也知道這只能朝無故意主張。 09/02 17:06
79F:→ tentaikanso: 你的戶頭沒有金流,不代表那個集團沒有騙到人。 09/02 17:07
80F:→ tentaikanso: 而且這個很難主張中止未遂,頂多是準中止。 09/02 17:08
81F:→ tentaikanso: 律師費比罰金還貴,但判罰等同有個前案紀錄,又不只 09/02 17:09
82F:→ tentaikanso: 是律師費的問題。 09/02 17:09
83F:→ tentaikanso: 然後要主張無故意也很困難,賣帳戶易涉詐欺一直有在 09/02 17:11
84F:→ tentaikanso: 宣導,會怕,就去諮詢,覺得可信賴再委任律師。 09/02 17:11
85F:→ yesohya: 你信我們的警察效率好到沒人受害就抓到詐騙集團? 09/02 18:57
86F:→ JoyRex: 明知對方有問題還寄犯罪工具過去,這有罪吧? 09/03 09:18
87F:→ JoyRex: 如果寄出後馬上知道是詐騙不是應該守郵筒拿回來? 09/03 09:20
88F:→ JoyRex: 只是掛遺失該不會想說寄沒用的存摺過去騙騙錢? 09/03 09:22
89F:噓 lu0713: 每個詐騙集團成員跟剝皮酒店的小姐ㄧ樣,背後都有一段驚天 09/03 09:24
90F:→ lu0713: 地 泣鬼神的悲慘故事,個人認為你還是學柯p吃素,祈求能遇 09/03 09:24
91F:→ lu0713: 到相信你說詞的檢察官, 09/03 09:24
92F:→ maniaque: 檢察官OS:我閱鳥無數,什麼鳥理由都聽過了,這幼幼班吧 09/03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