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rkiwi (sourkiw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傷害告訴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時間Thu Jul 27 08:23:35 2017
抱歉手機發文排版比較亂
前年10月發生的車禍,此次事故總共有3台車,我方是C車。當初經過警方初判及車禍鑑定
兩次結果都顯示是A車全責,必須負擔我們兩台車的修繕費用,因為沒有和解所以我們C車
及B車對A車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到法院後有送學術單位鑒定,最近法院開庭審理,結果學術單位鑒定結果為:B車不當變換
車道導致車禍發生。
最後肇責比為A車30%、B車70%、我車一樣沒有責任。
想請問就這個案件,當初警方初判及車鑑會都沒有B車的責任,所以沒有對B車提告。這個
在最近開庭才知道B車失誤較大,這部分傷害還可以提告嗎?有查過文章表示:為告訴人
知悉犯人之時。不知道可不可以適用
住於傷害罪我方有三個人提告,現在是法院審理是對A車提告部分,如果最後判決確定,
車禍傷害最低會判多長?易科罰金部分會乘三個人的罰款上繳法院嗎?
開庭時法官有要我們在和解一次,他說刑事庭結束後,我們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的部分還
要再打民事庭,我方還要提出很多表單、書狀之類的。這部分我們比較不懂請問如果真的
到民事庭,我們還需要補充哪些表單或書狀之類的東西嗎?複雜嗎?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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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ry1120: 車子當下撞到時你就知道誰撞你了吧~差別只在於你誤認對07/27 09:07
根據初判表及車車鑑會報告顯示B車沒有肇責所以才沒提告、這部分在最近開庭才有新事
證,過失傷害沒辦法在提告了嗎?
2F:→ kery1120: 方不是主要肇責~過失傷害提告期限為六個月~一次撞三人 07/27 09:08
3F:→ kery1120: 也只會判一次過失傷害罪..最高刑期六個月~不會加乘07/27 09:09
所以我們三個人就是最多判六個月,這案件假設判一個月易科罰金每天1千元,就是最多
罰3萬對嗎
※ 編輯: sourkiwi (223.141.146.78), 07/27/2017 11:12:47
4F:→ yuusnow: 最多判六個月每天一千元怎會是罰三萬囧?? 07/27 11:21
5F:→ adam9004: 他說假設判一個月 07/27 13:38
6F:→ justicesword: 車鑑會說沒有肇事責任,可沒說沒有過失傷害造罪的責 07/27 18:23
7F:→ justicesword: 任。 07/27 18:23
8F:→ justicesword: 成立三個過失傷害罪,但是從一過失傷害罪處斷。 07/27 18:43
9F:→ justicesword: 你要請求賠償的部分,除了精神賠償以外,其他都要 07/27 18:46
10F:→ justicesword: 單據證明 07/27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