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aaaaaacry (夜行)
看板LAW
標題[繼承] 身故前未給付之醫療理賠金需陳報嗎?
時間Tue Jul 25 16:42:57 2017
事實經過:
朋友媽媽癌症過世,因過世前有住院的醫療理賠金未給付4萬元,
目前業務員表示將以下列條款辦理,
"當被保險人身故時,對於尚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的保險金,
則以主契約所約定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該部份保險金的受益人"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我朋友,所以未給付醫療理賠金4萬元將匯到
我朋友戶頭。
朋友媽媽有卡債大於遺產問題,但朋友因認為辦理拋棄繼承牽扯太廣,
欲辦理限定繼承,想請問:
1.未給付的醫療理賠金4萬元屬遺產,應列入陳報給法院的遺產清冊,對嗎?
2.若未列入遺產清冊,而被查到是否會被認定隱匿而取消限定繼承,
變為概括繼承呢?
上面問題再懇請幫忙回覆,拜託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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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y22: 現行制度有指定收益人的保險不算遺產,結案。但如果還是有 07/25 17:55
2F:→ Roy22: 疑慮建議到各法院訴訟輔導課諮詢 07/25 17:55
3F:→ aaaaaaaaacry: R大,不算遺產的是身故保險金有指定受益人時,我問 07/25 18:59
4F:→ aaaaaaaaacry: 的是身故時未給付的醫療理賠金,因為醫療理賠金的受 07/25 19:00
5F:→ aaaaaaaaacry: 益人只能是被保險人,當被保險人身故時應當為遺產。 07/25 19:01
6F:推 rockido: 如果不清楚定性是否為遺產先不列入沒關係 若已向法院陳報 07/25 19:10
7F:→ rockido: 遺產清冊 不妨先打電話問一下金管會保險局 確定定性為遺 07/25 19:11
8F:→ rockido: 產再向法院用陳報狀補陳報 法院公示催告期間應該足夠你們 07/25 19:12
9F:→ rockido: 查證 而且隱匿也要情節重大 法院不可能課予給你們那麼高 07/25 19:13
10F:→ rockido: 的理解法律條文意義之義務 所以先查證 事後補陳報亦可 07/25 19:14
11F:推 rockido: 若你很肯定是遺產 而往生者有卡債 當然要列入遺產清冊 07/25 19:20
12F:→ rockido: 畢竟對手是銀行 後續的清償責任分配責任在你們身上 07/25 19:21
13F:→ rockido: 謹慎一點比較好 07/25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