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 (翻~)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性騷擾是不是罪很難訂且不重
時間Sun Jul 23 21:54:04 2017
請大家看這兩則新聞
https://goo.gl/FvtvDp
https://goo.gl/Yg9NaN
性騷擾案子尤其是熟人 基本上很難存證
加害人也不太會有刑責
是這樣嗎
難道就這樣沒天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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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effiegygy: 這種案件常常是屬於密室狀態的情形 舉證相當困難 07/23 22:33
2F:→ jeffiegygy: 只能從被害人事後反應 對話紀錄等等來思考 07/23 22:34
3F:推 jaannddyy: 按照各法益侵害程度定相對合理的處罰 07/23 22:35
4F:→ jeffiegygy: 因此若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只能依據罪疑惟輕原則 07/23 22:35
5F:→ samnpc: 單方面的陳述就能成罪,不覺得很危險嗎 07/24 04:33
6F:→ HertenLarSis: 何謂天理? 07/24 12:46
7F:→ a9301040: 你怎知道是真的?自以為正義 07/24 14:20
8F:→ jame: 如a大跟j大所說 那麼這麼只能陳述的被害人如何幫自己 07/24 14:44
9F:推 hidog: google性騷擾防治 有很多討論... 07/24 14:47
10F:→ ultratimes: 現在不是 女方不舒服就有罪了嗎? 07/24 20:19
11F:→ ultratimes: 之前新聞才報導過 有個男的離女方很近 但"沒有碰觸到" 07/24 20:20
12F:→ ultratimes: 但新聞訪問的律師則說依然可以成立性騷擾 07/24 20:20
13F:推 evilsura: 性騷擾本來就整體狀況判斷啊,不必肢體接觸 07/25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