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告訴人問被告是否要和解
時間Fri Jul 7 09:38:00 2017
現在有一個案件在地檢署詢問中
從去年到現在已經一年了吧!
這當中去了好幾次地檢署
上星期再去的時候突然換了個檢察官
然後問我有沒有要與告訴人和解?!
和解????
那不就是我承認我的罪行嗎?
版上的大大是這樣嗎?
我當下是回檢察官:我為什麼要和解這樣不就是承認我有罪嗎?
所以我當時跟檢察官說我不和解
請問我的做法對嗎?還有告訴人為什麼提和解?用意何在?
我是被告業務侵占等罪
地檢署審理的這段期間告訴人一直沒拿出什麼證據出來最後不起訴後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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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Ulster: 1.要不要和解跟承認犯罪無關,有可能基於怕麻煩等理由07/07 10:54
2F:→ Ulster: 2.沒有捏造事實不會成立誣告07/07 10:54
3F:推 maniaque: 要是和解=>依職權給你緩起訴 不和解=>送你進法院判刑07/08 01:26
4F:→ maniaque: 大大反問你自己,你要選哪個?? ^_^07/08 01:26
大大你有看到我的內文嗎?
對方連證據都沒有舉出我想有沒有起訴都還是ㄧ回事?怎麼送我進法院判刑?
5F:→ maniaque: 當然,正義在法庭上解決,能不能說得贏檢察官,讓法官接受07/08 01:27
6F:→ maniaque: 那....是你的本事07/08 01:27
7F:→ maniaque: 鄉民不是本案受命法官或審判長,說不準07/08 01:27
8F:→ samnpc: 問你要不要和解只是例行公事而已07/08 05:34
9F:→ jaannddyy: 和解在法律上就是認了吧?07/08 08:15
10F:→ jaannddyy: 基於怕麻煩等理由只是自己心理的狀態07/08 08:16
※ 編輯: Jayferrari (101.139.181.159), 07/08/2017 09: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