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fvhu (n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會被告嗎?
時間Mon Jun 19 16:30:37 2017
前些日子在網路上賣東西,再私訊中,買家已經明確說要購買此商品,且約了地點,只是
時間等買家確認後再告知。
過了許多天,買家一直沒告知我時間,我再次詢問他,他說「啊啊抱歉忘了回你,之後看
到其他喜歡的,不需要了,不好意思,謝謝你」,我實在很生氣,特意把商品留給他,他
卻說他不要了,而在回應他的話中,我有提到「拜託下次跟別人買東西不要這樣,沒有誠
信的人,什麼都不是」
然後他就一直嗆我,並說可以告我,因為她說他都已經說不要了,沒必要對他人生攻擊,
他又不是24小時要顧到我,他也有其他事情。然後又說「買賣這種東西本來就你情我願,
我還沒付錢就是沒建立買賣契約」,且不斷嗆我,小心被告。
想請問各位,因為我不太了解法律,所以不太知道我對他說的話,是不是足以構成侮辱他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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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當網路職業賣家要注意很多法律上的問題。 06/19 16:33
2F:→ taoist9999: 網路上私訊並非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的公然行為,個人 06/19 16:38
3F:→ taoist9999: 的社會評價也不會因此而減損。故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06/19 16:38
4F:→ taoist9999: 。 06/19 16:38
5F:→ rfvhu: 謝謝您,那請問「沒有誠信的人 什麼都不是」這句話,構成 06/19 16:47
7F:→ DFM5566: 您要舉證您實質受到的傷害...能出示醫療證明etc 06/19 17:12
8F:推 pchion2013: 繼續嗆到他告你 在反告誣告 06/20 00:48
9F:→ mm0107386: 樓上有事?還告誣告勒... 06/20 01:00
10F:→ spsns17: 再跟在到底是多難分? 06/20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