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riminell (闢族)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財產繼承時效
時間Mon Jun 12 03:31:36 2017
請問在父母過世後法律有規定多久之內必須辦好財產繼承的事項嗎?
例如說亡者留有銀行帳戶
有規定多久內法定繼承人必須辦好繼承手續?
或是多久內必須結清戶頭嗎?
已辦除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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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沒有.......地政那邊的則有 06/12 07:38
2F:推 a9301040: 遺產稅有,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06/12 09:17
3F:→ forbit1989: 不動產沒有辦繼承的話,15年後會列冊拍賣喔 06/12 09:49
4F:→ taoist9999: 沒有規定多久要完成繼承程序,只是有些程序逾期會有罰 06/12 18:36
5F:→ taoist9999: 則。 06/12 18:36
6F:→ taoist9999: 一、遺產稅申報期間是六個月,但得延長三個月。 06/12 18:37
7F:→ taoist9999: 二、地政事務所繼承登記須在六個月內辦理完畢,否則每 06/12 18:37
8F:→ taoist9999: 逾一個月就罰一倍的登記規費,最多二十倍。 06/12 18:38
9F:→ taoist9999: 三、至於不動產於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 06/12 18:39
10F:→ taoist9999: 者,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 06/12 18:40
11F:→ taoist9999: 記,逾期仍未申請登記者,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 06/12 18:41
12F:→ taoist9999: 十五年後仍未聲請登記者,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06/12 18:41
13F:→ taoist9999: 標售所得之價款應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 06/12 18:42
14F:→ taoist9999: 定應繼分領取。 06/12 18:42
15F:→ taoist9999: 逾十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06/12 18:42
16F:→ taoist9999: 06/12 18:43
17F:→ taoist9999: 但有時候被繼承人死亡幾十年以上,繼承人眾多,不辦理 06/12 18:43
18F:→ taoist9999: 繼承登記,由國家列管後公開標售,繼承人再去領取價款 06/12 18:44
19F:→ taoist9999: ,這種方式不失為解決不動產共有問題的方法之一。 06/12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