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ana321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子女拋棄繼承
時間Sun May 21 15:33:42 2017
請問父母留下的不動產,女兒若不想要分,是不是要去法院拋棄啊,還是蓋章申明就好。
因為我看申請的說明,說要(拋棄或限定)要有法院核准的文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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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拋棄繼承or分割繼承(但女兒不分配遺產)。 05/21 16:12
2F:→ taoist9999: 在法律上對女兒比較有利的方式是拋棄繼承。 05/21 16:12
3F:→ taoist9999: 選擇分割繼承是申報遺產稅時,有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05/21 16:14
4F:→ taoist9999: 可扣除,就遺產稅節稅規劃的角度來看,比較有利一些。 05/21 16:15
5F:→ banana321: 好像很複雜,所以女兒不要,還是要去法院申請就是了, 05/21 16:39
6F:→ banana321: 以前不是蓋章就好 05/21 16:39
7F:推 a9301040: 法院拋棄;不然天上掉下來債務、冒出債權人還是要幫還 05/21 16:44
8F:→ a9301040: 尤其如果其他人脫產 05/21 16:45
9F:→ banana321: 好哦,謝謝 05/21 18:33
10F:推 ultratimes: 現在不是預設限定繼承了嗎? 05/21 21:01
11F:→ banana321: 就是女兒不要分財產,要給兒子啊 05/21 21:14
12F:→ maniaque: 若女兒有債=>要採拋棄 ,若女兒無債=>協議分割便可 05/21 23:44
13F:→ banana321: 協議分割,他可以完全不要財產嗎? 05/22 01:29
14F:→ jouesy: 現在明明就是全面「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限定繼承是舊法 05/22 04:13
15F:→ jouesy: 用語! 05/22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