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Snorlax (台灣卡比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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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法院總統開的?
時間Tue Apr 25 12:05:27 2017
https://goo.gl/e2ivNz
新聞標題:
總統任命最高院法官 基層批:控制司法
新聞內容:
得知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決議最高法院法官將由總統任命,台中基層法官一片怒罵「這不就是控制司法?」「早知道不來考法官,找管道就有最高法院法官可以當﹗」「這根本亂了套﹗」
一名資深法官說:「現在由人審委員會選出最高法院法官的制度裡面,司法院長的官派人數就佔一半,其他的票數由司法院所屬相關單位選出,涵蓋很多基層、中高層法官民意在裡面,若如今真的改全權由司法院長、總統當家作主,總統說了才算,不但無法讓眾法官信服,也會給人一種黑箱作業,搞關係就可以升官的聯想,這對想要辦好案子的基層法官而言,是一大諷刺,也會因此大大打擊基層士氣,真的需要三思。」(鄧玉瑩/台中報導)
心得:法院總統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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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95184: 最基本的三權分立已成笑話 04/25 16:36
2F:推 toomlh2003: 哈哈哈 04/25 16:41
3F:→ wallachia: 比較像慈禧,武則天沒這麼廢。 04/25 17:43
4F:→ saltlake: 下一步是立法院長由總統指派 立法委員鼓掌通過? 04/25 17:50
5F:推 a9301040: 本身就違憲XD 04/25 18:28
6F:推 johnny11111: 虧這裡還是法律版,只有民粹回文讓我挺意外。請證明 04/25 20:33
7F:→ johnny11111: 最高法院大法官總統任命只有台灣或不民主國家有這情 04/25 20:33
8F:→ johnny11111: 況。 04/25 20:33
9F:→ johnny11111: 證明完了再來民粹也不遲 04/25 20:33
10F:推 tentaikanso: 這個決議就是直接破壞三權分立,把審判獨立當笑話啊 04/25 20:39
11F:→ a9301040: 有哪一國直接任命不經國會,說來聽聽願聞其詳 04/25 21:03
12F:→ littlewanga: 我國現況:最高院法官跟大法官不同,別偷渡 04/25 21:47
13F:推 littlewanga: 還是你的平行時空,大法官在最高院? 04/25 21:52
14F:→ saltlake: 歷史早就告訴我們 法律是很好的遮羞布 而即便至今 也不 04/25 22:41
15F:→ saltlake: 欠缺某些人認為只要自己大權在手 法律當然任自己寫作與 04/25 22:42
16F:→ saltlake: 解釋 法院法官判自己違法 只要大喊法官沒水準亂判 自己 04/25 22:43
17F:→ saltlake: 繼續用行政權幹自己高興的事情 反正法官也無能派警察 04/25 22:43
18F:→ saltlake: 強制手中握有行政權的自己 誰怕誰? 04/25 22:43
19F:→ tgsh: 最高法院大法官?請說明它是甚麼東西,咱們再來看看怎麼證明 04/25 23:09
20F:→ justicesword: 最高法院有大法官耶,那司法院的要叫大大法官嗎? 04/25 23:24
21F:推 kerkyky: 最高院院長表示 04/25 23:38
22F:→ saltlake: 已後還要增設總統府的超大法官 04/26 01:07
23F:推 littlewanga: 不管啦,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你們都民粹啦。 04/26 01:38
24F:→ littlewanga: 民粹跟法盲別來法律版討論法律。 04/26 01:39
25F:推 s95184: 呵呵 竟然有人把最高法院法官跟大法官當成一樣的 今天才 04/26 12:05
26F:→ s95184: 知道原來大法官也能實體審判 04/26 12:05
27F:推 tentaikanso: 臺灣現行制度就是把大法官這個違憲審查機關獨立出來 04/26 14:03
28F:→ tentaikanso: 最高法院法官則是涉及個案審理的第三審 04/26 14:03
29F:→ tentaikanso: 在沒有把最高法院跟大法官的職權透過修法甚至修憲的 04/26 14:04
30F:→ tentaikanso: 方式變更之前,讓行政權可以直接任命第三審法官, 04/26 14:05
31F:→ tentaikanso: 就是政治干預司法。 04/26 14:05
32F:推 s95184: 推樓上 完整解說 04/26 14:33
33F:推 a34021501: 我記得國中有學過總統在任期內可以免除被告畢竟如果有~ 04/26 18:25
34F:→ a34021501: 像是電腦駭客一樣使用DDoS大量封包(起訴書)控告就癱瘓! 04/26 18:26
35F:→ a34021501: 所以我們的立法院一定更重要訂定一個和平且沒有違憲的! 04/26 18:27
36F:→ a34021501: 總之國中有教到其優先順序如下!! 憲法 -> 法律 -> 命令 04/26 18:30
37F:→ dogpampam: 但是過不過不是最後立法院要立法嗎?這關過的了嗎? 04/26 21:40
38F:推 febonach: 這決議就是個笑話 04/26 23:30
39F:→ saltlake: 終審任命案擴權 總統生氣了 <- 繼續觀察後續吧 05/04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