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sd (阿拳)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原告能換人嗎?
時間Fri Apr 21 10:33:06 2017
緣由:有人未經許可,使用了我家租用的土地數個月,並造成我們的房子與屋內損失……
長輩因為對方很霸道,不接受調解,只好告上法院
長輩很老了,只會情緒發言,所以我去當長輩的代理人,在旁幫他向法官陳訴
法官搖頭苦笑,說長輩的訴狀都亂寫,訴求不清,只好當庭重寫筆錄,釐清訴求時發現,
土地租約與房子所有權可能不是原告長輩的名字,是長輩的配偶,法官說那配偶呢?能否
請過來這裡?他才有請求權呀?我告知已經作古多年……法官表示那誰繼承呢?
所以要補齊租約,與相關晚輩的繼承權利狀況,以及為了解案情,法官要調資料,要我們
補齊一些資料他才能調閱……
但我回去後,告知長輩要補齊哪些資料,長輩慢慢找出才發現……因為事過境遷太久,當
庭根本記錯了!長輩與所有晚輩根本已經全部簽下拋棄繼承,所以只有我有繼承權!然後
當初房子沒過戶繼承,還被罰了一萬多,長輩就把名字換成我了!
所以現在長輩根本沒有請求權,反而是代理人的我才有請求權!
請問……那我該補齊法官要的資料,在下次開庭時要求把原告改成我嗎?可以這樣嗎?還
是一定要撤訴重告?這樣又要重頭來,長輩還怕要訴訟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4.125.11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92741988.A.D96.html
1F:→ Lailungsheng: 不找律師嗎? 04/21 13:39
2F:→ a9301040: 起訴前不釐清,要被駁回了 04/21 15:28
3F:→ a9301040: 浪費司法資源收一點正常,先好好釐清案情吧,不行就找 04/21 15:29
4F:→ a9301040: 當地律師 04/21 15:29
5F:推 depravity: 妳方做白工是妳方法院該做的還是做了錢照收有啥問題? 04/21 21:49
6F:→ justicesword: 你以為跑大隊接力? 04/21 23:49
7F:推 aij: 撤回訴訟,請求退還裁判費,重新告 04/22 23:47
8F:→ aij: 不然只能試試看民訴255條1項但書能否訴之變更成這樣 04/22 23:47
9F:推 Roy22: 如果你一開始裁判費繳不多 最好還是撤告找律師重告 04/23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