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147258 (123)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調解前是否該主動聯繫對方?
時間Thu Apr 20 17:00:58 2017
版上各位法律大大好
之前受騙後收到刑事簡易判決後另外提起民訴求償
#1Oh1VGNq (LAW)
上星期收到簡易庭通知書
目前在等幾周後的調解
當時民事起訴狀訴訟輔導科有請我填上連絡電話
但收到通知書過了好幾天對方都沒有主動聯絡我
除了對方的居住地我沒有對方連絡方式
不過今天循通知書上注意事項去申請對方目前最新戶籍謄本後
因對方家屬中有姓名較特別者 故有找到對方家屬臉書
交叉比對後應該無誤
因該員工作關係有找到他的電話(非被告本人 被告家屬)
目前在思考是否要主動聯繫對方?
想連絡對方的主要用意是希望可以直接和被告本人對話
簡單說明我的需求
並確認對方有無賠償意願
(小額訴訟金額不大 且從對方FB日常中可以得知非貧戶)
但自己覺得可能不好的點在於
1.非被告本人 若被告本人並無讓他家裡知道怕衍生其他問題
2.被告本人都沒有主動連繫我 何必自己聯繫對方
3.多此一舉
想詢問看看各位有相關經驗或懂得類似處理方案的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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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cott2009: 你想要速戰速決的意圖會被知悉 04/20 17:24
2F:→ a9301040: 不用聯繫被告 04/20 18:40
3F:→ tentaikanso: 以逸待勞即可,立場上是被告希望和解換取減刑。 04/20 18:48
謝謝各位提點
主要是看過很多案例說法都是一手還錢一手和解避免後續推託
所以我的想法是希望對方知道我的原則
能當場還最好 不能的話就直接進入訴訟程序
4F:→ depravity: 對方起訴前都沒打換和解了 現在還在幻想拿的到錢= = 04/20 19:54
其實一直都有要不回的心理準備了
我只能盡我最大努力嘗試看看
※ 編輯: zxc147258 (218.164.41.78), 04/20/2017 19:59:21
5F:→ a9301040: 樓上說到重點,要和解會在刑事和解,民事就不要浪費腦力 04/20 20:30
6F:→ a9301040: 跟時間了 04/20 20:30
7F:→ saltlake: 之前新聞都報過某老頭寧可被關也不出錢 雖然真的關幾天 04/20 23:24
8F:→ saltlake: 就屈服了 可打官司沒有先把被告關進去幾天再談和解的 04/20 23:25
9F:→ saltlake: 也許有些被告敗訴被關一陣子會後悔而想和解 問題是... 04/20 23:25
10F:→ vivi830505: 有要回來過 不用聯繫他啦省得麻煩 我學長還被被告騷擾 04/26 17:41
11F:→ vivi830505: ... 04/26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