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dona1d (麥當勞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抵押權不可分的基本問題
時間Tue Apr 18 15:47:04 2017
問題1:
甲向A銀行借400萬,甲把所屬土地設定抵押權給A銀行,後來乙承擔甲的200萬債務(A銀行也同意了)。如果乙不還錢給A銀行的話,A銀行可以拍賣甲的土地嗎??
問題2:
甲向A銀行借400萬,甲把所屬土地設定抵押權給A銀行,後來A銀行把其中200萬的債權讓與給B銀行。如果甲不還B銀行錢的話,B銀行可以拍賣甲的土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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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ewfrank: Q1可以,民法第869條第2項。 04/18 19:35
2F:→ newfrank: Q2可以,民法第869條第1項、第295條第1項。 04/18 19:35
3F:推 CCWck: 我覺得2不行,b非抵押權人 04/18 23:48
4F:→ Mcdona1d: 有比較確定的答案嗎???@@ 04/19 09:05
5F:噓 newfrank: 我的答案你哪裡看不懂? 04/19 10:25
6F:噓 maniaque: 法條寫得這麼明白,一樓都直接把條文點出了,還要質疑?? 04/19 11:21
7F:→ yuusnow: Q2可以的原因是,債權人本來就可以拍賣債務人的土地 04/19 13:04
8F:→ yuusnow: B銀行對甲有債權,他就可以賣,跟有沒有抵押權沒有關係 04/19 13:04
9F:→ yuusnow: 抵押權只是拍賣後,A銀行就拍賣金額在抵押權債權範圍內 04/19 13:05
10F:→ yuusnow: 可以優先受償而已@@. 04/19 13:05
11F:推 a9301040: Q2抵押權會一部移轉 04/19 14:59
12F:→ Mcdona1d: 謝謝大家的解答。小閉深感謝謝 04/19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