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an0000 (kia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期間放棄房屋繼承
時間Tue Apr 11 11:23:26 2017
未婚妻(下個月結婚)名下有房子,預計五年後要轉到未來岳母的名下。
但是擔心這五年後有什麼變掛,如果不幸過世,變成我有1/2的繼承權。
所以現在打算請我聲明放棄,但查了ㄧ下不管怎麼樣都會繼承到1/4。
請問ㄧ下方法是不是只剩女方先預立遺囑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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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你.........你打算做什麼呢?? :D 04/11 11:26
2F:→ maniaque: 另外,繼承權是跟特留分有關,繼承人間可以透過協議分割 04/11 11:26
3F:→ maniaque: 讓所有遺產由某特定人繼承,自己一個都可以不留 04/11 11:27
4F:→ maniaque: 這是繼承人對於遺產支配權的一種 04/11 11:27
5F:→ maniaque: 放棄是一種,協議全部給人也是一種, ok ? 04/11 11:27
6F:→ maniaque: 特留分是用來對抗遺囑的....了不了解??? 04/11 11:28
7F:→ iscu: 原po應該是擔心 在特種情況下... 他的1/2會被家人繼承 04/11 14:01
8F:→ pingpam: 拋棄繼承必須在繼承人死亡後三能以書狀向法院聲請 04/11 14:03
9F:→ pingpam: 因此不能預先做拋棄繼承~ 04/11 14:03
10F:→ pingpam: 預立遺囑也會有特留份的問題~ 04/11 14:04
11F:推 scott2009: 這篇文章反過來看未婚夫也是一樣呢 04/11 14:39
12F:→ Suchang: 把房子做信託吧,信託後就不會是遺產了。 04/11 14:44
13F:→ Suchang: 用他益信託。 04/11 14:48
14F:→ taoist9999: 你就聲明放棄啊!反正拋棄繼承是繼承開始時才能為之。 04/11 17:12
15F:→ taoist9999: 寫那種東西只是為了讓對方心安而已。 04/11 17:13
16F:→ taoist9999: 對方那麼怕就不要結婚啊!等不動產移轉完後再結婚。 04/11 17:14
17F:→ ewings: 還沒結婚就在研究老婆掛掉該怎麼處理財產…我是不是該把文 04/11 20:05
18F:→ ewings: 章備份起來好在日後提供給檢察官?? 04/11 20:05
19F:→ vampirex: 房屋的價值不足以讓你們認為直接找律師規劃比較好嗎? 04/11 21:24
20F:推 cit8: 內文看來是女方擔心,不是男方,大家誤會原po了 04/12 09:06